澧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装机容量4*1600千瓦,设计流量82立方米/秒,主要担负澧阳平原60多万人口,53.7万亩耕地排洪排涝任务,是澧阳平原重点防洪保安单位。澧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地处澧县澧澹街道办大巷口社区,是一个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在岗23人,分流21人,退休9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电排的具体情况,本单位依法履行以下职能与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机组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水工设备设施的安全。
2、及时了解受益区汛情,适时开机排渍,保证辖区农作物丰收。
3、负责站内机组及水工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包括主机、辅机系统,高压输电设备和东洲节制闸,以及2.2公里引水渠的维护。
4、积极向上级汇报泵站情况,争取项目资金,对泵站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汛期开机万无一失。
5、严厉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
6、积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羊湖口电排管理站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收入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主要是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万元,农林水支出21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万元,其他支出19.26万元,年末结余5.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1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农林水支出12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1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万元;农林水支出87.56万元,其他支出19.26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运行维护费 3 .5万元; 公务接待费 2.76 万元,共接待批次 60 个,接待人次 600 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增加) 0.24 万元,减少(增加)了3.7 %,主要原因是: 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0.1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