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公路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公路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 211名,实有在职人员 177人,离退休 108人,车辆编制 1台,实有车辆 7台。
职能职责:管养干线公路109.606公里,支线公路106.594公里,共计216.2公里,其中国道1条、省道2条、县道6条。机关设6个股室,下设6个公路站和当市公路超限检测站。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小修保养,公路灾害抢修,公路绿化,公路改、扩建、大中修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建设;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负责公路辅助设施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公路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和公路大中修项目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447.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627.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42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3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5万元,其他支出238.85万元。结转资金26.36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65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1414.74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005.93万元,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路大中修、治超工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的“三公”经费共91.8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辆(用于公路治超执法),购置费53.3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共接待批次 135个,接待人次950人。没有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增加49.54万元,增加了117%,主要原因是:以前用于治超执法的两台车车况老化,为了更好的开展公路治超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购置了3台车,用于公路治超。
2、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为165.09万元,其中,办公费15.74万元,印刷费3.80万元,水电费4万元,差旅费22.65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护费3.5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了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用于治超执法的两台车车况老化,为了更好的开展公路治超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购置了3台公路治超执法车。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16年单位实际政府采购3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5.2万元,服务采购5.8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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