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为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指导与实施,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其它产品经营组织协调和管理,供销系统资产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督。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商业服务等支出、其它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39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64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74.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3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60万元,商品服务业务等支出234.12万元,其它支出2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2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7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33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0万元;商业服务业务等支出19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2万元.
2、项目支出:57.41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30万元,其它支出21.11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车辆为零,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国(境)外接待费为零, 共接待批次160个,接待人次600人。“三公”经费上年比较减少2.2万元,减少了28.9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接待费开支,严格控制小车运营成本。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8.27万元。其中,办公费2.60万元;印刷费0.35万元;咨询费0.34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6.18万元;邮电费1.8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培训费1.9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4.00万元;专用燃料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43.61万元,主要是压缩单位开支,专用材料费、取暖费等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16年单位实际政府采购3.8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35万元,服务采购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