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市政处是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二级机构,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处共有干部职工94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2、搞好城区公共客运停靠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县委、县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市政处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119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36.6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7.76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37.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119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其他支出21.12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38.9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2016年度结转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结转0.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度我处基本支出共计659.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5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度我处项目支出共计535.6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9.04万元,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92.57万元,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4.05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的“三公”经费14.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组团0个,0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包含过路过桥0.25万元,车辆修理费1.86万元,车辆保险费0.43万元,油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共接待批次380个,接待人次3040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0.26万元,减少了1.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的下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4.26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工会经费1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合计60.28万元。比上年减少4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开支。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00.1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40.15万元,服务采购6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