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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6-26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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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是中共澧县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提出关于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属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机关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有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乡镇一般干部的调配和乡镇财政、经管、司法、计生、农技等战线上干部调配的备案工作;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的分配安置;负责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成员的考察任免;负责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3.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4.负责基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省、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现实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5.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6.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7.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无下级预算单位。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组织事务和预备役部队专项经费等。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为694.83万元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收入。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为69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0万元,其他支出4.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数为693.67万元。
1、基本支出为27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2万元,其他支出24.75万元。
2、项目支出为421.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0.39万元,其他支出131.20元。
3、项目支出结余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余11608元,其他支出结余13.12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0.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21.36元,共接待批次200个,接待人次1800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增加6.4万元。换届之年会议接待费用较多,以后将不断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努力降低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7元,与上年比较增加53万元,因为新增县委非公工委,换届人员调整等机关运行最基本的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和实际采购金额均为零。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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