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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扶贫移民开发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6-27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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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扶贫移民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中央、省关于扶贫、移民开发政策、方针进行解释宣传,对全县扶贫移民开发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县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规划的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六件实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培训工作;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会同组织部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督促实施贫困点村脱贫规划;负责落实整村推进工作;负责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负责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着重做好贷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全县移民后扶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移民后扶项目的审核、立项、申报、实施、督导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移民后扶人口稽查和移民打卡花名册审核工作;迎接上级移民部门开展的移民后扶政策监测评估、移民后扶项目稽查、后扶工作绩效考核;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库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配合审计等部门搞好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平垸行洪移民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平垸行洪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扶贫移民开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移民资金专项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4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78.12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463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4.9万元,农林水支出144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155.48万元。本年结余450.76万元。所有资金移民局未实行政府采购,由实施主体单位办理政府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17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99万元,公用支出60.75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4451.9万元,其中,移民补助2048.4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313.44万元,扶贫专项支出1068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2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6.8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5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运行维护费  1.05万元); 公务接待费  5.8万元,共接待批次 150次,接待人次  785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基本持平,接待批次人次增加15%,主要是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进入关键期,迎接上级检查批次增加,接待批次人次相应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52.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宣传、水电等费用。
政府采购2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扶贫移民开发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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