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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6-28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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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规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六)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专项经费;拟订申报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八)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九)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县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全县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十一)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十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十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十五)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十六)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十七)拟订全县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文广新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6个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荆河剧院、艺研所、执法大队(参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300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63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83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6万元,其他支出89.54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85.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1307.63万元
2、项目支出:1529.34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6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 辆; 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共接待批次 649个,接待人次6450 人。 
机关运行经费:16.3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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