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管理园林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绿化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审查建设和管理及审批,广告设置与管理,绿色图章审批,规划绿线划定,绿化用地控制,义务植树和绿化达标组织,古树名木鉴定和保护,县城游乐设施管理。
2、推进园林养护市场化稳步进行,对养护公司进行指导、考核。
3、县委、县政府及其他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于1992年10月,1996年12月经县编委行文正式成为县建设局管理下的二级事业单位,2002年7月事业单位改革后,我单位被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12月,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对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明确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澧编办(2006)36号]。2008年1月21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单位与兰江公园合并新组建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澧编办(2008)5号],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我单位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1名。2017年年初有在职职工89人,退休人员59人。中途退休6人,年末在职人员83人,退休人员65人。
二、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 1563.63 万元。比上年增长40.86%。总支出 1537.41 万元,比上年增长 39.56 %。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56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537.4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537.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63.63万元,比上年增加40.8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537.41万元,比上年增加39.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27.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6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27.41万元的1.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0%;城乡社区支出1263.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75%;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527.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42.76万元增加5.8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766.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4.37万元增加2.47%;项目支出决算数761.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28.39万元减少8.1%。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工资大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766.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1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35.56万元,占基本支出766.12万元的的96.01%,日常公用经费3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9%。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1.86万元,比年初预算16.5万元减少28.12%,比上年 13.34万元减少11.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1.14%,比上年3.45万元增加0.28%;公务接待费支出8.4万元,比年初预算13万元减少35.38%,比上年9.89万元减少15.07%。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超过预算限额的出国费一律不予报销。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1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①、完成城区80多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②、城区行道树补植约500根,其他苗木补植约5000平方米;③、3园1场设施维护:维修喷泉2个,公厕6个,更换垃圾内桶200个,更换木护栏400米,地板砖维修1000平方米;④、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⑤、提高园林养护水平;⑥、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生态环境质量,配合城市旅游业发展。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