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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25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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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全县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2、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3、 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负责全县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队内设十三个股室所,下设十个农村中队。
内设机构是政工室、办公室、监察室、科技股、秩序股、安宣股、财计装备股、法制股、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所、事故车辆中队、特勤中队、低速货车管理中队。
派出机构是澧阳中队、澧澹中队、城投山中队、梦溪中队、大堰垱中队、火连坡中队、马头铺中队、小渡口中队、复兴中队、澧南中队十个农村中队.
    二、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  3679.87  万元。比上年增长 18.53  %。总支出  3350.06  万元,比上年增长 19.37  %。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 3679.8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9.87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 3350.06 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 3350.0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 。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3679.8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5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244.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35 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 3350.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315.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3315.06  万元,比上年增加21.33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9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3315.06万元的 0.36 %;公共安全支出  2861.65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86.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5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4.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3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79  %;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17 %;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60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06 %,住房保障支出 88.5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2.67 %;其他支出 142.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0 % 。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3315.0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2385.87 万元增加  38.9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1754.7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1030.87 万元增加  70.22 %;项目支出决算数  1560.3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1355万元增加 15.1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1.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2.交通运输20万元,3.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万元,4. 公共安全支出344.17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  1754.7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2.38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1445.58  万元,占基本支出   1754.74 万元的的  82.38 %,日常公用经费 309.1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7.62 %。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  175.69 万元,比年初预算 195  万元减少 9.90  %,比上年  220 万元减少  20.1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 0  万元减少 0  %,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4.69  万元,比上年 170  万元减少 26.21  %;公务接待费支出 41 万元,比年初预算 55  万元减少 25.45 %,比上年  50 万元减少  18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大队没有公务出国(境)费用,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435 万元,比上年 74.14  万元增加486.72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9.16  万元,比上年 105.67  万元增加 51.93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2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0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整体绩效目标:
1、预防、制止和侦查交通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交通事故;
 2、确保全县交通状况稳定,保证城市交通监控摄像头的正常用运行;
    3、确保干警加班工资及执勤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4、确保全县人民出行便利。
数量指标:
1. 基本工资490.84万元
2. 津贴补贴246.84万元
3. 绩效工资101.64万元
4. 奖金41.64万元
5. 养老保险147.54万元
6. 医疗保险25.4万元
7. 大病互助0.91万元
8. 生育保险3.44万元
9. 工伤保险6.38万元
10. 办公费5.6万元
11. 印刷费10.00万元
12. 水费8.00万元
13. 电费20.52万元
14. 邮电费10万元
15. 差旅费25万元
16. 维护费25万元
17. 租赁费10万元
18. 公务接待费55万元
19. 工会经费9.82万元
2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
21. 未进入社保的离退休费3万元
22. 住房公积金100.72万元
23. 办案经费310.78
24. 春运经费50万元
25.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55万元
26. 警务通终端经费36万元
27. 事故鉴定费80万元
28. 事故救助20万元
29. 事故施救20万元
30. 网络租赁维护30万元
31. 小食堂38万元
32. 协辅警经费266万元
33. 协警服装及器材60万元
34. 执法车辆购置49万元
35. 执收成本50万元
36. 租赁费10万元
质量指标:确保全年大队的干警协警的工资、办案及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时效指标:年度内完成
成本指标: 1、办案310.78万元 ,2、信息化维护30万元,3、装备36万元,4、执法车辆运行38万元,5、执收成本50万元,6、事故鉴定费80万元7、事故救助20万元8、事故施救2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确保各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及时缴入国库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行政效能指标:完成各项行政工作任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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