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授权,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七)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八)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九)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
(十)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年度决算公示数为单位年度全部会计数据。
二、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 376.8万元。总支出372.17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3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372.1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372.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72.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72.1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2.17万元的14.1%;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文化体育与传媒265.75万元,占本年支出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 %;住房保障支出16.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7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4.44万元增加52.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56.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9.13万元增加99%;项目支出决算数115.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5.31万元持平。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工资增加及补发。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56.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7.55万元,占基本支出256.86万元的96%,日常公用经费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2万元,比年初预算10.5万元减少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比年初预算7.5万元减少31%。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没有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