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二层事业单位结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澧县教育局二层事业单位结算中心担负着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和学生身心健康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仪器进行配备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困难学生进行救助,并发放相关资助经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教育局二层事业单位结算中心由6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构成,分别为:教研室、仪电站、保健所、勤管办、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本年年初在职工作人员为48人,现为46人,退休人员27人,退休人员已全部转入社保。
二、澧县教育局二层事业单位结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教育局二层事业单位结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021.87万元。比上年增长18.42%。总支出 1954.87万元,比上年增长 15.8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02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954.8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954.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21.87万元,比上年增加18.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95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8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5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82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54.87万元的0.1%;教育支出1599.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6%;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43.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954.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08万元增加6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629.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8.51万元增加75.6%;项目支出决算数132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49.52万元增加56%。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
1、2017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16.7——2017.9基本工资34.96万元及2017年薪级工资正常晋级5.56万元。
2.2017年度绩效工资调标增资61.02万元。
3.预算内增加资助中心省级补助8万元,青少年活动中心补助资金19万元。
4、预算外财政特设专户转入信息化建设及教学仪器采购资金408万。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 629.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97.54万元,占基本支出629.67万元的95%,日常公用经费 3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比上年3万元减少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去年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对我单位的高中助学金、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贫困大学新生救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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