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工伤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工伤保险的总体规划,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工伤保险法律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
3、与局征缴处配合负责对参保单位的缴费进行测算和打单;
4、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登录、入档;
5、进行工伤保险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6、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并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7、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按政策及时支付;
8、为工伤职工或其他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工伤保险政策的咨询服务;
9、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
10、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县工伤保险处,目前内设综合股、基金征缴股、稽核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管理股5个股室。由于局机关成立了社保基金征缴处,调整后保留综合股、稽核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管理股,取消处基金征缴股,为便于开展工作并与市处有关科室相对应拟新增设事故调查股共5个内设股室。及上报;负责工伤预防、宣传工作。
二、澧县工伤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工伤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57.51万元。比上年增长9.41%。总支出 156.15万元,比上年增长16.24%。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5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56.15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56.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7.51万元,比上年增加9.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56.15万元,比上年增加 16.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6.15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15万元的3.2%;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住房保障支出7.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56.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7.67万元增加5.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3.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9.79万元增加26%;项目支出决算数42.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7.88万元增加-26%。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全市业务系统更新,软件开发费用、硬件设备费用。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综治奖励的增加的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13.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0.09万元,占基本支出113.56万元的的97%,日常公用经费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16万元,比年初预算3.2万元减少1.25%,比上年7.23万元减少5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 3.3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3.16万元,比年初预算3.2万元减少1.25%,比上年3.93万元减少19%。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万元,比上年7.15万元增加-51%。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澧县工伤保险处2017年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3106.0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74.27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399.33万元、伤残待遇支出640.75万元,工伤待遇支出334.2万元),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就医保障,为参保企业减轻了负担。不断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积极维护工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工伤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