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光荣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职能职责
澧县光荣院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接收符合条件入住光荣院的孤老烈军属老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并全面安排好他们的衣、食、住、行、医、乐;对全县未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定期探访及慰问。
二、 单位构成及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澧县光荣院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7年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1人,无退休人员,无公务车辆。
2017年,光荣院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始终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工作宗旨,以服务老人为根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养老工作新渠道,以立足为本、思想求新、 工作求实、管理求严、服务求优的工作思路,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为民政优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得老人的好评,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完善管理制度,营造温馨家园。落实优抚政策,倾情服务老人,一是提高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报局党组研究,2017年老人生活费每月800元,零用钱每月300元,全部落实到位。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澧县光荣院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9665元,2016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700元,相比增加142965元。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年澧县光荣院预算执行调整数为749665元,上年度预算执行调整数为6067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其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本年度澧县光荣院实际支出数为769665元,上年度为539761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增加42%,本年度人员经费752415元,日常公用经费17500元,上年度人员经费513406元,日常公用经费26355元,人员经费相比上年增加239009元,其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相应地提高了标准所致。日常公用经费相比上年度减少了8855元,其原因是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厉行节约保障人员经费。
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4750元,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本年度相比上年度减少250元,其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光荣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