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役军人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褒扬革命烈士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成批过境部队、入伍新兵、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使用;指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5.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查核、统计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救灾捐赠;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6.实施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主管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发放省厅下拨和县本级的专项救助资金。
7.指导、组织、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县市边界的勘界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
9.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0.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落实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呈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1.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2.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跨周边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县老龄工作相关政策,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民政局现有决算单位8个,即:澧县民政局机关、澧县民政局(二级机构)、澧县殡葬管理所、澧县光荣院、澧县福利院、澧县救助管理站、澧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军干所、澧县殡仪馆。澧县民政局机关现有人员编制16 名,实有在职人员 29人,离退休21 人,车辆编制1 台,实有车辆 2台。澧县民政局二级机构现有人员编制25 名,实有在职人员 28人,离退休8 人,车辆编制0 台,实有车辆 0台。澧县殡葬管理所现有人员编制11 名,实有在职人员 5人,离退休10 人,车辆编制1 台,实有车辆 2台。、澧县光荣院现有人员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 11人,离退休0 人,车辆编制0 台,实有车辆 0台。澧县福利院现有人员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 9人,离退休4人,车辆编制1 台,实有车辆1台。澧县救助管理站现有人员编制11 名,实有在职人员 5人,离退休10 人,车辆编制1 台,实有车辆 2台。澧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军干所现有人员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1 人,车辆编制0 台,实有车辆 1台。澧县殡仪馆现有人员编制12名,实有在职人员 8人,离退休5人,车辆编制2 台,实有车辆3台。
二、澧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8961.02万元。比上年增长6.4 %。总支出 27108.64 万元,比上年增长9.16%。?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657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87.4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9%,事业收入587.48 万元,占总收入的2.21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27108.64 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 24580.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6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25987.48万元,比上年减少2.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11.1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31 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8373.54 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0.7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19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108.64万元,比上年增加9.1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580.70万元的 0.10%;教育支出10.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42.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1 %;城乡社区支出0.50 ;住房保障支出60.7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5%;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00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8%。其他支出11.22 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7108.6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660.80 万元增加19.63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922.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50.83万元增加22.82 %;项目支出决算数26186.44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今年加大在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留守儿童、精准扶贫等方面扶持,同时重点保证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优抚对象的民生补助及提标,这也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922.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75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10.29万元,占基本支出922.20万元的的87.86 %,日常公用经费111.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4 %。?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0.88 万元,比年初预算15.68万元减少30.61 %,比上年13.87万元减少21.5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 %,比上年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0万元,比年初预算11万元减少30.9%;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比年初预算4.68 万元减少29.91 %,比上年 6.9万元减少110.36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1940.46万元,比上年992.00万元增加95.61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8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48万元。 ????????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重点民生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完成了新殡仪馆迁建工程。新殡仪馆迁建工程总投入9500万元,属全省一流、全市第一的县级殡仪馆,2017年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1000万元,完成了基本配套设施、装修装饰工作,于10月底投入运营,可为城乡居民办丧吊唁、遗体火化、骨灰存放提供一站式服务,社会反响很好。二是完成了社会福利院养护楼主体工程建设。总投入3500万元,建设养老床位200张,孤儿供养床位100张。三是提质改造婚姻登记处。投入资金75万元,按4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标准对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提质改造。成为展示民政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提升保障标准。2017年低保清理后,全县城市低保5572人,农村低保15993人,城市特困供养507人,农村特困供养5015人,原政策性低保纳入了经常性临时救助6106人。城乡低保先后两次提标,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6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标准提高到78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标准提高到5000元/年。二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全年为18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78.2万元,其中散居孤儿标准为6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1000元/月;为18705名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1089.71万元;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资助参合,为困难对象落实医疗或临时救助共59959人次。三是规范救助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镇(街道)初审,县局复核,集体研究,全面公示,打卡发放的程序落实精准救助和精准发放。
(3)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高效有序。
2017年上半年,发放生活救助资金135万元,救助受灾农户2375户5937人,发放倒塌房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0万元,救助因灾倒损房屋户32户。2017年底发放冬春救助资金400万元,发放救灾棉被2000床,救灾棉衣裤1200余套,救助受灾农户9121户22802人。
(4)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2017年,福彩公益金重点投入养老、儿童福利、及民政基础事业。安排30万元县级彩票公益金分成支持救助站搬迁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投入敬老院建设及新增护理型床位建设资金1100万元,项目14个,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用于梦溪敬老院建设。投入老年福利及服务示范点建设资金110万元,项目27个。投入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125万元,项目9个。资助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资金65万元,项目4个。投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9万元,资助项目18个。投入城乡社区建设(含廉政文化社区)项目资金20万元,补助5个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落实优抚待遇,全年共为8600多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安置资金5571.54万元。二是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积极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大慰问”活动,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变上访为下访,摸清了底数,了解了诉求,沟通了感情,解决了一些历史积案,确保了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三是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八一期间,举办了“展八一风采·颂辉煌成就”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澧县书法美术摄影展,表彰了2017年度双拥工作和“双带双促”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高规格组织了烈士公祭日活动,隆重举办了黄鹏烈士骨灰安放仪式。四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2016年退役的40名符合安置对象进行了合理安置,对367名退役士兵落实了相关待遇。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