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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28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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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澧县地方海事处属正科级,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水上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水路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则及技术规范。
(2)负责拟订全县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编报海事监、航道管理、港航管理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纪检、计生、工会以及机关内务管理、门卫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地方海事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决算报表仅包含澧县地方海事处一个单位。机关设综合股、财务统计股、安全股、水上监控中心、执法大队、水运股共6个股室。实际在岗人数5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他人员4人,合计13人,车辆编制1辆,实际车辆1台。
二、澧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50.29万元。比上年增长43.7%。总支出   150.29万元,比上年增加43.7%。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4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1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44.76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44.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1.01 万元,比上年增加34.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财政拨款总支出144.76万元,比上年增加3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4.76万元,比上年增加5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76万元的0.08%;教育支出4.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76%;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6%;交通运输支出131.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44.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1.27万元增加4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4.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101.27万元增加43%;项目支出决算数无。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单位体制改革2017年和县港航所合并,工作经费自然增长。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44.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0.66 万元,占基本支出144.76 万元的35%,日常公用经费 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5%。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5.86万元,比年初预算6.5万元减少9.8 %,比上年5.03万元增加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8.8%,比上年2.61万元增加22%;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减少11%,比上年2.42万元增加10%。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比下降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车辆维修、加油等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比约有增加但未超过预算,属正常,因为2017年和县港航所合并,工作职能和范围增大,经费自然增长,总的还是控制在预算内。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万元,比上年44.31万元增加112%。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用车;专用设备船舶(海巡艇)2艘,共计价值62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处组织了相关人员对2017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听取了水上执法队绩效评价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的介绍,要求提供相关的数据材料和相关资料,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做了认真的分析,对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取得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根据《澧县海事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我处得分 90.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总的来说2017年我处的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全年的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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