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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28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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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澧政办改[2016]30号文件规定,澧县市政处受县住建局委托,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市政公用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灯饰(路灯与城市亮化)、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县城区小街小巷市政设施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灯饰(路灯与城市亮化)、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3、负责因建设工程施工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勘察、审核与监督,参与违章查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广告设置。
5、负责拟定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报表仅包含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一个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处设5个内设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市政建设维护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市政监察大队)、行政许可服务办公室。
二、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657.89万元。比上年增长63.56%。总支出1655.26万元,比上年增长38.5%。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65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655.26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655.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657.89万元,比上年增加63.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7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655.26万元,比上年增加3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06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结转2.63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06.2万元,比上年增加 82.9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住房保障支出44.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7%;城乡社区支出906.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5.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2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20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5.27万元,增加85.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80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75万元,增加25.44%;项目支出决算数40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2.52万元,增加3510.91%。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一、基本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75万元,主要追加项目是:1、工资调整追加140.82万元,因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税款返还追加6.9万元,3、经费补助追究加3万元,4、上年结转资金1万元。二、项目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2.52万元。主要追加项目是:1、楼宇景观亮化维护追加资金81.56万元,2、路灯电费追加310万元,3、上年结转0.96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0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5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49.3万元,占基本支出 93.37 %,日常公用经费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2.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61万元,减少31.17%,比上年减少1.85万元,减少1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4万元,减少26.75 %,比上年减少0.78万元, 减少11.75 %;公务接待费支出6.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7万元,减少34.7%,比上年减少1.07万元,减少14.08%。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1、2017年单位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按财政局采购办的要求进行管理。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按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标准和接待地点。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451.69万元,比上年减少84.93万元,减少15.83%。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路灯电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按照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2017年澧县市政处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6分,考核等级为优,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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