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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28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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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成立于2010年9月,副科级,为县住建局委托县房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操作程序,监督工程质量。
3、负责筹建住房保障资金,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管理,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与发放。
4、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房管局管理的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报表仅包含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一个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办人员编制20人,现有在职职工19人,临聘人员1名,无退休人员。办公公务车1辆。
  二、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9094.01万元。比上年增长0%。总支出25459.98万元,比上年增长0%。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909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73.57万元,占总收入的91%,事业收入2720.44万元,占总收入的9%。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25459.98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5459.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9094.0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7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0.4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5459.9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44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5459.98万元,比上年增加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14.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459.98万元的18.91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3980.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6%;住房保障支出16664.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25459.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153.00万元减少6.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83.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1.00万元增加2.98%;项目支出决算数25376.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072.00 万元减少6.6 %。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3.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3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9.79万元,占基本支出83.49万元的95.6%,日常公用经费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1万元,比年初预算21.5万元减少2.38%。本年度新独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比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2.85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超过预算限额的出国费一律不予报销。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2720.44万元,本年度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澧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在保障人员经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争先创优,完成棚改7113户,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00户,公租房配售127户,公租房配租75户。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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