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澧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澧发〔2015〕3号)和《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澧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澧通字〔2015〕8号),设立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安监局),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及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授权范围内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上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负责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五)依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对煤矿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依法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井工矿,并监督落实。
(六)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职业卫生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七)负责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拨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部门预算的财政全额保障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县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行政许可办公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是澧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澧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17.9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万元)。总支出717.9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70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0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3%,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总支出717.99万元,本年支出714.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17.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17.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17.9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3.2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0.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1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4.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0.91%;城乡社区支出0.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4.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76.21%;住房保障支出18.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2.55%;其他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4.75万元的0.1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714.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01.02万元增加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99.1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415.6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99.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8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8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3%,公用经费1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8.43元,比年初预算40.85万元减少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5万元,比年初预算13.50万元减少0.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58万元,比年初预算27.35万元减少1.7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有2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分别是: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安全生产专项(非部门)。对以上2个专项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专项资金自评报告已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各专项的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各专项的社会满意度为95%以上。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