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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6-30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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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2、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3、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4、参与拟订和指导实施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标准;
5、协调全县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为澧县农业局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和项目股。
二、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51.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21万元。比上年减少27%。总支出155.74万元,比上年减少24%。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5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事业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55.74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51.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1.53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55.74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5.74万元,比上年减少2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74万元的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节能环保支出4.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住房保障支出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农林水支出12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55.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5.35万元增加24%。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0.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5.35万元增加12%;项目支出决算数15万元,年初无项目预算。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一是工资福利追加11万元;二是项目资金追加15万元(金罗草堰多能互补示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40.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2.21万元,占基本支出140.74万元的的94%,日常公用经费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54万元,比年初预算8.5万元减少94%,比上年2.44万元减少7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比年初预算   8.5万元减少94%,比上年2.44万元减少78%。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4万元,比上年105.67万元增加25%。
2、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125.3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116.6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8.74万元,增长7.5%。主要为本年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增长。
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年终决算收入为155.7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5万元,上年结转4.21万元,追加预算26.18万元。决算收入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了26.18万元。调整预算主要原因为增加了2017省级农村能源专项15万元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预算追加。2016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08.88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比去年减少了53.14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减少。
2017年,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沼气建设为主业,安全生产为基准,搞好优化经济发展与环保工作,规范了单位内部体制建设。配合县里完成了在长沙举行的“常德品牌、以澧为荣”澧县品牌农业推介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参与了农村扶贫、脱贫攻坚以及秸杆禁烧等中心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的工作任务。
1、2017年新建一处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绿之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工程总投资420万元,争取到国家投资150万元。按照工程规划,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已进入工程亮化阶段。
2、单位在行政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投入到全县植树、扶贫、脱贫攻坚、秸杆禁烧等中心工作当中,开展中心工作不留余力、不讲价钱,坚决完成任务。
3、11月底完成80人的沼气工人安全使用和维护人培训班。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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