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涔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涔南镇政府为澧县县政府下属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讨论决定本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5、加强本区域的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
7、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涔南镇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及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包括涔南镇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涔南镇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393.7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98 %。总支出 2393.74万元,比上年减少 11.98 %。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365.0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04 万元,占总收入的 98.27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 2259.22 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 2259.2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65.0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24.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 2393.7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52.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1 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59.22 万元,比上年减少 14.74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7.56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的 25.12 %;公共安全支出 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0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57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7.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29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3.5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3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59 %;节能环保支出38.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72 %;城乡社区支出13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1 %;交通运输支出 3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3 %;农林水支出1197.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3 %;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27 %。住房保障支出32.2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43 %;其他支出2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97 %。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 2259.2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480.07 万元增加370.6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729.7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480.07 万元增加34.21 %;项目支出决算数 1529.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万元增加 100 %。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 729.72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32.3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653.73 万元,占基本支出 729.72 万元的 89.59 %,日常公用经费 75.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0.41 %。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 24.17 万元,与年初预算 24.17 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82 万元,年初预算 14.82 万元持平,比上年 0 万元增加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9.35 万元,与年初预算 9.35 万元持平,比上年 26.08 万元减少 178.93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41 万元,比上年2 万元增加 95.13 %。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