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头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村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承担发展区域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的责任。组织指导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村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村镇;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村镇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机构6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武装部、财政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水利管理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综合文化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城镇建设环保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镇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城头山镇政府。
二、澧县城头山镇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城头山镇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10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5.37%。总支出316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0.17%。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310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4.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3165.22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3165.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10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5.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16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16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0.1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96万元,占本年支出18.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68%;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9%;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5%;住房保障支出52.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4%;农林水支出2123.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7.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8%;其他支出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120.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82.32万元减少12.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813.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82.32万元减少77.3%;项目支出决算数2307.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0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13.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0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68.24万元,占基本支出 的94.49%,日常公用经费4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7.49万元,比年初预算56.57万元减少51.3%,比上年70.72万元减少61.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比年初预算 5.78万元减少26.3%,比上年7.23万元减少41.08%;公务接待费支出23.23万元,比年初预算50.79万元减少54.2%,比上年63.49万元减少63.41%。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45万元,比上年15万元增加200%。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