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工伤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工伤保险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澧县工伤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工伤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澧县工伤保险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澧县工伤保险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本县参保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定,确定缴费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负责本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的受理、审核、支付。负责本县工伤职工非医疗待遇的核定、计发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工伤职工医疗待遇的核定、计发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确定。负责本县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管理。负责本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负责稽核工伤保险缴费单位履行登记、缴费情况。负责受理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快报。负责本县工伤事故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二)机构设置
澧县工伤保险处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工伤鉴定办、信息办。事业编制15人。
二、澧县工伤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工伤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46.77万元。比上年增长-6.81%。总支出147.77万元,比上年增长-5.36%。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申请了升级了业务系统,同时升级了硬件设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46.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147.7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47.7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46.77万元,比上年增加-6.8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47.77万元,比上年增加-5.3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是2017年申请了升级了业务系统,同时升级了硬件设施。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7.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5.36%。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是2017年申请了升级了业务系统,同时升级了硬件设施。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77万元的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其他支出1.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4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5.43万元增加1.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6.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2.16万元增加41%;项目支出决算数31.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3.27万元增加-49%。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77万元的7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9.87万元,占基本支出116.19万元的95%,日常公用经费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3.16万元减少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3.16万元减少5.07%。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处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市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我厅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60批次,5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台,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贯彻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方面等方面较好。2018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工伤保险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好工伤职工的权益,为企业发展打下基础。2018年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3500万元,支付工伤职工待遇12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 万元,比2017年增加2.84万元,增长81.63%。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部分费用2018年支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