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澧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澧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澧县森林公安局为澧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4)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林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做好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澧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根据县编办核定,本局属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内设股室为综合股(法制办)、刑侦治安队(森林消防股)。 本次决算即澧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二、 澧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 澧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97.47万元,比上年降低8.68%。总支出197.47万元,比上年降低8.68%。降低原因主要是当年财政专项设备投资减少及单位厉行节约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91.3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162.3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62.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97.47万元,比上年降低8.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97.47万元,比上年降低8.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降低原因主要是当年财政专项设备投资减少及单位厉行节约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2.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降低22.76%。财政拨款支出降低原因主要是当年财政专项设备投资减少及单位厉行节约所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2.31万元的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2%;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3%;农林水支出135.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6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62.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5.14万元增加40.9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5.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5.09万元增加93.57%;项目支出决算数16.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05万元减少32.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2.31万元的89.5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4.4万元,占基本支出145.35万元的58.07%,日常公用经费6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9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8.27万元,比上年10.55万元减少2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比上年5.26万元增加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比上年5.29万元增加4.37%。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比上年5.29万元减少47.4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未参加出国(境)团。公务接待56批次,47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购置公务用车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澧财发〔2013〕13号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局财政实力稳步提升,服务发展成效明显,支农力度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税改革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日趋规范,党建工作全面加强,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8年全局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38万元,同比降低11.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1万元,同比降低22.76%。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5万元,比上年增长2.54%。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