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澧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澧发〔2015〕3号)和《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澧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澧通字〔2015〕8号),设立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安监局),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及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授权范围内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上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负责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五)依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对煤矿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依法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井工矿,并监督落实。
(六)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职业卫生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七)负责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拨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部门预算的财政全额保障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县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2个。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行政许可办公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是澧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澧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605.6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3.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2.38万元,减少15.65%,总支出605.6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0万元),比上年减少112.38万元,减少15.65%,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602.3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499.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0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60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总支出60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城乡社区支出0.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77%;住房保障支出2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2%;其他支出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499.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8.08万元增加9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01.1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198.25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9.41万元的60.3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91.15万元,占基本支出301.16万元的96.68%,日常公用经费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7.00万元,比年初预算41.35万元减少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公务接待313批次,42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购置公务用车0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安全生产工作发展。2018年,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被评为常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