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为汇总报表,包含3个单位决算数据,分别是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澧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 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 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9345.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23%。总支出9345.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23%。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直补1600万元,城区垃圾压缩站建设资金212万元,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工程资金150万元,三改四化弃土场打包费120万元,垃圾填埋点奖补资金10万元,两违工作经费10万元,合计210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8747.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8886.59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8886.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345.49万元,比上年增加48.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0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9345.49万元,比上年增加48.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直补1600万元,城区垃圾压缩站建设资金212万元,垃圾填埋场雨污分离工程资金150万元,三改四化弃土场打包费120万元,垃圾填埋点奖补资金10万元,两违工作经费10万元,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厂支出406万元,新增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垃圾转运支出86万元;环卫三清承包费增加44万元;环卫设施添置与维护增加16万元;垃圾处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增加支出43万元;垃圾处理渗滤液承包增加支出83万元,合计27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8145.38万元,占本年支出8886.59万元的91.66%,比上年增加52.05%。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直补1600万元,三改四化弃土场打包费120万元,垃圾填埋点奖补资金10万元,两违工作经费10万元,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厂支出406万元,新增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垃圾转运支出86万元;环卫三清承包费增加44万元;环卫设施添置与维护增加16万元;垃圾处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增加支出43万元;垃圾处理渗滤液承包增加支出83万元,合计2418万元。另外,工资福利标准比上年有所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45.38万元的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4%;节能环保支出2395.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40%;城乡社区支出5213.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4.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住房保障支出148.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8145.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69.81万元增加32.0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479.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175.05万元增加9.59%;项目支出决算数4665.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994.76万元增加55.8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9.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45.38万元的42.7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004.54万元,占基本支出3479.58万元的86.35%,日常公用经费4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9.19万元,比上年48.40万元减少1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4万元,比上年36.93万元减少3.7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4万元,比上年36.93万元减少3.76%。公务接待费支出3.65万元,比上年11.47万元减少68.18%。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56批次,59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4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52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62.02万元,总支出862.02万元。本年收入795万元,本年支出741.21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中心工作发展。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职,文明执法,推动城区市容提质,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城区“六乱”行为,推进户外广告提质改造和长效管理、渣土管理常态长效、城管职能向建制镇延伸、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化工程、全面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独立办案能力,强力推进法制工作,对河湖连通、城区路改、美丽乡村建设、美丽澧州三年绿色植树造林活动、精准扶贫脱贫等工作给予一定经济支持。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50 万元,比2017年190.68万元减少22.18万元,减少11.6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4.3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