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澧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 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 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办法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检测和协调,指导交通战备工作。
8、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澧县交通运输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办公室、创美办、财务股、安全股、人教股、工会、法制股、纪检监察股、计划统计股、基建股、项目办共11个股室。本决算报表仅包含澧县交通运输局1个单位。
二、 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 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9155.25万元。比上年增长79.08%。总支出19155.25万元,比上年增长79.08%。增长原因主要是交通建设专项国省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7147.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17848.7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7848.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9155.25万元,比上年增加79.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4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7.9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9155.25万元,比上年增加79.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交通建设专项国省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支出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7848.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105.41%。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交通建设专项国省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支出有所增长。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48.71万元的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1%;城乡社区支出26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13%,住房保障支出203.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4%;交通运输支出14333.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3%;其他支出104.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7848.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361.3万元增加180.5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723.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123.2万元增加19.22%;项目支出决算数14125.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962.37万元增加184.6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3.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48.71万元的20.8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31.3万元,占基本支出3723.45万元的89.47%,日常公用经费39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0.82万元,比上年40.84万元减少0.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7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12.25万元,比上年12.27万元减少0.16%。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245批次,245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9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0万元。总支出27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7.96万元,用于黄沙湾码头关闭补偿支出,结转下年2.04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精神(澧财发﹝2019﹞14号),我局坚持把绩效自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按照绩效评价的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本局专项及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稳增长、利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二是统筹交通发展、夯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优质服务与执法管理,着力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能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高效,加快现代交通建设步伐;三是基本支出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项目经费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绩效。交通执法经费专项绩效资金促进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提升了群众满意率。农村公路养护及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保障了农村公路列养率、县乡村道常养率达100%,村道常养率达80%,促进了全县农村公路协调健康发展;四是交通实力稳步提升,服务发展成效明显,扶贫力度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会计制度改革推行有力,财务管理日趋规范,党建工作全面加强,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155.2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含纳入非税管理)拨款1444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7.99万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178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9.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8万元。),项目支出14125.26万元(包括: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00万元、资本性支出13325.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306.54万元。“三公” 经费实际支出40.82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0.02万元,减少率为0.07%。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经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15万元,比2017年减少5.97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