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全称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单位全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单位全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澧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澧县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澧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澧发〔2015〕3号)和《中共澧县县委澧县人民政府关于澧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澧通字〔2015〕8号),设立澧县审计局(简称县审计局),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接受的和其他单位代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组织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二)增加的职责
1、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监督。
2、对县直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审计监督。
(十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
(二)机构设置
审计局机关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县审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查证一股
(三)查证二股
(四)查证三股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
(六)审理股
其他事项:
下设澧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二级机构。
二、 单位全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 单位全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804.19万元。比上年增长43.31%。总支出723.56万元,比上年增长35.17%。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决算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服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804.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723.56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7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04.19万元,比上年增加43.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723.56万元,比上年增加35.1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决算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服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35.17%。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决算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服务。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56万元的9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2%;住房保障支出18.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83%;其他支出5.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723.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3.91万元增加63.0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88.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38.99万元增加14.72%;项目支出决算数334.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92万元增加218.9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56万元的53.7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9.61万元,占基本支出388.88万元的87.33%,日常公用经费4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2.09万元,其中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8.59万元,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接待220批次,131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支出44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1.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84万元、其他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104.92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2万元。从功能分类看,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购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依照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未出现违规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设定和预算的配置均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依归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把握存量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