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澧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澧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澧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一、澧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人民政府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分配政策,完善激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组织制定全县经济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及财务监管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消赤减债和全县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负责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及会计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
12、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反映、纠正和处置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澧县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股、综合规划股、预算与税政法规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和对外经济贸易股、会计股、金融与债务股、绩效管理股、行政许可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财政事务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澧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受政府委托由财政局代管的股级单位8个(财源办、政府采购办、社控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计函授站、行政服务中心事务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二、 澧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三、 澧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2381.52万元,比上年增长13.49%;总支出2010.03万元,比上年增长8.4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2136.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2010.03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010.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381.52万元,比上年增加13.4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010.03万元,比上年增加8.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010.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8.44%。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10.03万元的8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8%;农林水支出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6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住房保障支出75.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78%;其他支出79.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010.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41.13万元增加30.4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4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25.92万元增加23.52%;项目支出决算数866.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5.21万元增加40.8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保障不足和代管机构项目追加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10.03万元的56.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72.67万元,占基本支出1143.7万元的93.79%,日常公用经费7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6.62万元,比上年37.06万元减少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上年无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上年5.85万元减少5.99%。公务接待费支出31.12万元,比上年31.21万元减少0.29%。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略有减少,主要是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及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工作餐及会务餐费用26.27万元,公务活动接待支出4.85万元,接待92批次,736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年初预算154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0.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21万元。本年支出年初预算1541.13万元。
2、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决算总收入2381.52万元,比上年增长13.49%;决算总支出2010.03万元,比上年增长8.44%。其中基本支出1143.7万元,项目支出866.33万元(主要为代管机构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收入、强监管、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中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较好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一是收入质量再优化。各项主要财税指标均优于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考评指标,财政收入“三量”齐升,稳定均衡增长。二是支持发展再加力。集中财力支持“新澧州新跨越”发展大局和“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产业环境优化年”专项行动和“新澧州新跨越•暖企行动”,组织相关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要的重点品牌企业,共同开展“融资有方•创业无忧”银企对接服务活动,对接“扶持工业发展十条”,积极落实结构化减税政策,降低涉企中介收费、规范部门收费。落实财源建设奖励资金900万元,鼓励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此外,争取到位各类上级补助资金40.68亿元,同比增长9.5%。三是三大攻坚再上劲。成立了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性债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口径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清理,制定了《澧县防范和化解隐形债务工作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履行好财政部门支出责任,年初按照农村人口人均6元的标准,足额安排精准扶贫配套资金450万元,又追加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240万元。按照不低于省级扶贫专项资金90%的比例,足额安排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对于县委、县政府纪要明确的畜禽退养、黄沙湾码头关闭、污染企业关停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所需资金,严格按要求保障到位。四是民生保障再升温。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各项资金需求,努力实现民生改善新作为。在连续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提标等政策性待遇落实基础上,今年,又对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足额据实保障,差额拨款事业人员保障基础性绩效工资,各项社保缴费也由财政按标准保障到位。五是强化监管再从紧。先后出台了《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澧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澧县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联合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发放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带头开展各类“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性清理,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积极配合县公车办,成立了县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对全县参与公车改革的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调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3万元,比2017年减少0.15万元,减少0.21%。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