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它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二十)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监察室、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知识产权广告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应急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下设5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县消费者委员会、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等五个二级机构。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下设5个中队,分别为:经济检查中队、质量稽查中队、食品安全稽查中队、价格稽查中队、药品稽查中队。
派驻19个基层所。分别为:澧阳所、澧西所、澧浦所、澧澹所、澧南所、城头山所、涔南所、小渡口所、官垸所、如东所、梦溪所、复兴厂所、盐井所、大堰当所、王家厂所、金罗所、火连坡所、甘溪所、码头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100.54万 (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增加371.63万元,增长9.97%,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各类社会保险基数调高及财政预拨年终绩效及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1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8.3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3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70万元,占89.55%;项目支出411.40万元,占10.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0.54(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增加371.63万元,增长9.97%,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各类社会保险基数调高及财政预拨年终绩效及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1.43万元,增长14.26%,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各类社会保险基数调高及财政预拨年终绩效及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8.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4.52万元,占73.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49万元,占7.43%;卫生健康(类)支出276.08万元,占7.01%;农林水(类)支出13万元,占0.3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192.65万元,占4.89%;其他(类)支出258.36万元,占6.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88.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3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价格监督职能及人员中途划转我局。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1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财政预拨年终绩效及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所致。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
年初预算为30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80.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7.36万元,支出决算8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略有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为上年度干部职工收入总和,与年初预算工资福利类略有出入。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58.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6.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91.66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59.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预算范围内竭力压缩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7.14万元,增长7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机构整合,整合了原食药工质局、价格监督、知识产权及盐业执法等职责职能及政策规定接待费标准有所调高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其中购置费40万元,运行维护费42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其中购置费35.46万元,运行维护费3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1.49万元,增长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省局配置检测车1台导致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6万元,占18.0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10万元,占81.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8个、来宾1183人次,主要是市、区(县)检查及业务活动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46万元,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执法用车1辆18万元,省局配置检测车县局配套支出17.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4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护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督、计量监督、行政执法等专项领域更是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2019年度根据我局职责申报专项1个,项目名称为食品安全专项资金,资金总额100万元。用于查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
2019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责职能,整体绩效完成较好。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1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年初预算不足,根据工会相关规定需行政经费补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8.3万元,开支会议费8.3万元,用于召开全局业务及党建工作、非公党建及放心消费活动大会等14次,人数1035人次,内容为党建工作、支部换届选举、非公党建及各业务线会议;培训费年初预算10.43万元,开支培训费10.43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培训等16次,人数1310人次,内容为法律知识培训及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等;支参加全县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支出,开支9.89万元,主要是组队参加比赛队员服装、化妆及排练误餐开支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1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 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它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 年末,我单位内设股室19 个,所属事业单位5 个,派驻基层所19个。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监察室、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知识产权广告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应急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县消费者委员会、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等五个二级机构。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下设5个中队,分别为:经济检查中队、质量稽查中队、食品安全稽查中队、价格稽查中队、药品稽查中队。
派驻基层所分别为:澧阳所、澧西所、澧浦所、澧澹所、澧南所、城头山所、涔南所、小渡口所、官垸所、如东所、梦溪所、复兴厂所、盐井所、大堰当所、王家厂所、金罗所、火连坡所、甘溪所、码头铺所。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9 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286 人,其中行政编制160人,事业编制12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0人,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149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基本支出3526.70万元,较上年增长371.94万元,增加11.7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16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较上年增加384.52万元,增加14.3%,主要是工资调标、各类社会保险基数调高及财政预拨年终绩效及综治奖金等;日常公用经费35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较上年减少10.79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 2019 年我局在单位职能整合、人员增加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单位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行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安全生产、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检定、质量监督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以及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
项目支出411.40万元,较上年增长44.62万元,增长12.16%;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90.9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80万元,增加174.13%,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增加知识产权、价格监督及盐业执法等职能;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20.4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3.16 万元,减少55.97%,主要是18年支付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 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政务审批效能。一是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举措。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的37类事项,全部采用“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审批新模式,由行政许可窗口及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今年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786户。二是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鼓励企业在网上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本年累计共核发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970户。三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推开改革。四是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协调窗口服务,实施流程再造,最终将企业开办时间从法律规定的25天压缩到了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当天办结。五是落实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全面推行取消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的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开放市场主体名称库,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本年度窗口累计受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1100多户。六是积极推进企业登记身份证实名认证。自下半年起,在全县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证实名验证。在每个受理窗口派专人负责,现场指导申请人下载。截止目前,已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的用户达到4800多户,最大程度保障了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遏制住了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违法行为。七是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一律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即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七是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将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进行备案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八是简政放权,85项权力事项已顺利进驻办证大厅。10月20日前,我局已正式将85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下放到县政务大厅办理,并已顺利完成各类事项交接。九是全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其作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业务受理的总入口;全面梳理并公布了5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优化审核环节,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2、开展“三小”整治,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三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捍卫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是调查摸底走村串户。澧县食品“三小”行业线长面广,流动性强,食品安全隐患大,一直是监管的难点,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摸清底数,19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全体出动,力量下沉到村到组,通过镇(街)、村(居)、组三级联动,开展“地毯式”摸排,掌握全县“三小”行业经营状况,对每个经营主体分门别类建立监管档案。目前,根据统计上报的经营主体数,共建立“三小”监管档案2802个。二是法规培训服务上门。为了提高“三小”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全体“三小”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9年,共开展食品“三小”经营业主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8期,培训人数达2300多人。三是巡回检查不走过场。今年6-10月份,集中全局执法力量,出动执法车辆9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0多人次,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行动,对所有“三小”经营者展开“拉网式”巡回检查,检查“三小”经营主体2800多家次,有效规范了全县“三小”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秩序。四是指导整改分片包干。执法人员围绕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要求,对在全县“三小”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成清单,督促“三小”经营业主进行全力整改,宣传引导“三小”经营者提质改造升级。局班子成员联系包片,各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联系包村包社区,全力督促“三小”经营者进行提质改造。今年共有1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通过整改提质拿到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137家小型餐饮通过整改提质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142家小餐饮通过整改提质拿到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325个食品小摊贩通过整改拿到了《食品摊贩登记证》。五是示范引领掀起高潮。在澧县县城区域解放路、人民路、桃花滩路、津澧大道中段、护城南路等路段创建了5条示范街、150个示范户,通过示范引领,督促城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向榜样看齐,以“亮证亮照”和“明厨亮灶”为统一标准进行改造。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全县“亮证亮照”经营户达到1570家,“明厨亮灶”小餐饮提质改造完成265家,已超额完成年初目标250家的任务,食品流动摊贩登记发证656个,登记发证率达95%。六是许可审批全程“陪跑”。今年挂牌成立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扶持整改达标的“三小”经营者申报经营许可和生产许可,对于有需要的“三小”经营业主,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收集资料、指导填写表格,帮助他们代办证照,为其提供“一站式代办”和全程“陪跑”服务,当好“三小”经营者的“服务员”和“店小二”。全年共为425家“三小”经营户提供了“一站式代办”和全程“陪跑”服务。
3、创新监管模式,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2019年,局党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一是创新股、所、队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今年7月份,经局党组研究,重新设置应急管理股,作为全局安全生产的中枢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汇总,发现险情及时应对;督促属地管理到位:以镇街市场监管所为单位,每个月对全县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督执法履职到位:根据隐患级别由业务股室拿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我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已形成非常成熟非常高效的监管网络体系,弥补了以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面广、量大、人少、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破解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难点问题。针对当前老百姓关心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问题,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大调研大走访大宣传,做到安全宣传全覆盖。以物业单位为主体,加强对广大业主进行电梯安全宣传,明确电梯管理、维护、使用各方责任,宣传工作全部入户到位,由每户业主签字背书。6月28日,我局组织了澧县史上规模最大的“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暨宣传活动”,将全县45家电梯使用小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集中到现场观摩演练,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让电梯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今年以来,电梯安全问题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0%。三是提高特种设备定检率和特种设备操作持证上岗率,目前两率均达到100%,位居全市第一。
4、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一是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持久战。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以来,局党组形成统一思想,对城区15家大型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整治,改造燃煤锅炉12台,关停3台;狠抓明厨亮灶工作,督促城区40家大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使其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定期对全县28家加油站使用的成品油开展抽样检测,确保油品质量合格。二是着力打好文明创建运动战。局党组结合主题教育,从多方面打造城市形象:组织和动员全局力量,深入医院、学校、酒店宾馆,张贴禁烟标志3000多份;开展志愿活动,向社区居民宣讲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100多家大中型餐馆酒店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中华传统美德;全力宣传扫黑除恶,凡是全县有电子显示屏的商铺、超市、酒店、集贸市场、药房药店,一律督促其在电子显示屏上宣传扫黑除恶标语。三是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将之前没有进驻政务中心窗口的26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列成清单,全部归口到行政许可办负责,实行统筹调度,统一办理;优化内部运转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梳理并公布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坚决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四是全力打好食品药品安全阵地战。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针对“非洲猪瘟”发生后定点屠宰厂减少、非法屠宰的猪肉上市销售有所抬头的情况,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板肉专项整顿,截至11月份止,共端掉非法屠宰场15个,收缴白板肉2000多公斤,对30家非法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全县酒类经营市场。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检查酒类食品经营户300多家,查处酒类违法案件40起,有效地净化了全县酒类经营市场。今年9月2日深夜,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出动近30人,在澧县涔南镇新店村蹲守,一举端掉了一制售品牌假酒的特大窝点,现场扣留已灌装成箱的假冒品牌白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196件,涉案金额500多万元。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单独或联合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春、夏两季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检查。每次检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检查的方式,力求了解真实情况。执法人员主要从制度建设、食品基础设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出货台账、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常规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00多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42个(其中幼儿园144家),排查风险隐患28家次。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美团”“饿了么”等多家外卖平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网络外卖平台3家,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个别外卖平台未依法审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85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下线,并处罚没8.6万元。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全年对全县45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其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储存和使用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对象;对全县180家药房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药房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品的配送销售和药品的储存条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5个。9月8日,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在澧县荷塘月色小区某幢民房中,查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药品案,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肯定。
5、狠抓基层党建,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从健全制度入手,狠抓干部作风管理。今年,分别出台了绩效考核细则,解决了干部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出台了关于立案备案和案审的相关制度,着力解决多头办案、大案办小案、任性办案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大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启动基层规范化建设。按照职责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要求,精简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监管一线,实现重心下移,增强基层所执法办案能力。三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化建设,尽力提升全体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确保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和公平执法。四是狠抓主题教育工作推进。局党组严格按照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贯彻县委书记廖可元同志《在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9月中旬开始,多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中层骨干集中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聆听专题党课、发放主题教育应知应会资料和统一组织收看爱国影片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局班子成员下到基层开展大调研,组织二层骨干深入企业进行大走访,同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大讨论,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寻求对策,自始至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将主题教育贯穿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整体支出主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执行率有待降低
由于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及年中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参加全县庆祝建党90周年重大活动等原因,年中追加较多经费,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降低。
(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强化预算项目管理,开展预算执行分析,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 中。
六、有关建议
请财政根据我单位的工作实际保障各专项资金的全额拨付,并纳入年度预算。
2019年度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
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286人,实有在职人数260人。2019 年末,我单位内设股室19 个,所属事业单位5 个,派驻基层所19个。所属单位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监察室、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知识产权广告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应急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县消费者委员会、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等五个二级机构。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下设5个中队,分别为:经济检查中队、质量稽查中队、食品安全稽查中队、价格稽查中队、药品稽查中队。
派驻基层所分别为:澧阳所、澧西所、澧浦所、澧澹所、澧南所、城头山所、涔南所、小渡口所、官垸所、如东所、梦溪所、复兴厂所、盐井所、大堰当所、王家厂所、金罗所、火连坡所、甘溪所、码头铺所。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该项主要是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坚决查办食品违法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有计划的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开展“三小”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年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抽检计划批次,坚决查办食品违法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及时发布食品抽检情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有计划的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
(二)2019年绩效目标。
确保完成罚没收入300万元;食品安全案件办结率达98%;全年食品抽检批次1566批次;社会服务公众对象满意率达95%。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资金财政拨款100万元,总投入100万元,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实际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坚决查办食品违法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有计划的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制定了《澧县市场监管局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截留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三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捍卫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是调查摸底走村串户。目前,根据统计上报的经营主体数,共建立“三小”监管档案2802个。二是法规培训服务上门。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全体“三小”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是巡回检查不走过场。四是指导整改分片包干。围绕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要求,对在全县“三小”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成清单,督促“三小”经营业主进行全力整改,宣传引导“三小”经营者提质改造升级。五是示范引领掀起高潮。通过示范引领,督促城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向榜样看齐,以“亮证亮照”和“明厨亮灶”为统一标准进行改造。六是许可审批全程“陪跑”。对于有需要的“三小”经营业主,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收集资料、指导填写表格,帮助他们代办证照,为其提供“一站式代办”和全程“陪跑”服务。
2、落实“双随机”抽检,以检测促监管。
一是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全年计划检测156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75批次,食品391批次。
二是以检测促监管,全年检测不合格食品罚没收入入库128万元。
三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年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达100%,位居全市之首。
五、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对我局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19年我局部门专项绩效自评分96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请财政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预算,推进我单位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