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澧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常智绩效评字(2020)01号)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0]6号)等文件规定,受澧县财政局的委托,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澧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湘发[2018]1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常发[2018]9号)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深入推进新澧州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立项依据: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澧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澧办发[2018]11号、《中共澧县县委 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澧发[2018]3号。
3.项目主要内容:2019年度澧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经县政府第十七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预算金额800万元,由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奖励,城头山镇核心示范区创建设计费,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督导,澧南镇管线归集,美丽庭院、菜园子建设办点示范,2018年以奖代补奖励七个方面的工作开支。
4.项目实施情况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五个分指挥部,分工协作,着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该项目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宣传发动、办点示范、党建指引、协会自治、部门配合、督导考核等多种措施,推动各部门和镇街认真履责,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坚持“一月一暗访,一季一讲评”,每个季度评选出“十佳村、十差村”并全县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现场交办或发送督办函的方式,限期整治,过后开展“回头看”,重点督导。2019年全县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9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澧县农业农村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用于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奖代补220万元、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8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用于以奖代补220万元,用于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580.65万元。
详见附件1: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年度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
①镇(街)成立环境卫生协会数量:19个
②镇(街)、示范村制定工作规划数量:22个
③明查暗访次数:12次
④投入核心示范片:1个;示范村:22个
⑤投入示范镇数:1个
⑥秸杆禁烧宣传督导时间:4个月以上;投入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
(2)质量指标
①各镇(街)环境卫生协会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
②镇(街)、示范村工作规划制定符合要求;
③明察暗访督导整改完成率100%;
④秸秆焚烧宣传督导检查有显著成效。
(3)时效指标:项目按实施进度年底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控制额度。
(5)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是否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居幸福指数、促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等有显著影响。
②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周边环境污染、水质达标、空气质量有明显成效。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能够持续运行。
④满意度:群众及相关部门满意度98%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为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工作,促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进一步规范、常态、长效;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考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对象: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3.评价范围: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的情况;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指标体系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为基础,结合项目个性特点设置。详见附件2: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分为评价技术方法和评价工作方法。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4.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即以财政部门认可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任务定量和定性指标为标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常德智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自2020年5月14日起进行了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根据立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编制《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问卷调查表》;对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和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抽查了城头山镇、澧南镇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抽查乡镇资金占比67.16%),深入各村实地查看了整治现场,查阅并收集了各乡镇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内部管理的相关资料。同时随机对相关村镇73名群众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上述问卷已全部收回。
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5分,总体绩效评价“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实得17分,扣3分。扣分明细:
1.质量指标设置不清晰,不完善,以项目数量完成率设置质量指标,扣1分;
2.资金分配不合理,导致各细化项目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出现较大偏差,扣2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18分,实得9.5分,扣8.5分。扣分明细:
1.年度内预算执行率80.53%,下降19.47个百分点,扣4分。
2.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资金未专项核算,扣1分。
3.项目之间互相挤占挪用,扣1分。
4.人居环境季度奖补资金调整没有相关手续,扣1分。
5.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扣1分。
6.档案资料不齐全,扣0.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32分,实得26分,扣6分。扣分明细:
1.产出时效扣4分。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未在一定期间完成,2020年3月尚有专项资金支出,扣4分。
2.产出成本扣4分。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4.4096万元,超预算8.82%。单项成本控制欠缺。酌情扣2分。
(四)项目效益总分30分,实得28分,扣2分。扣分明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2分。根据问卷调查,民众满意度为93.13%,未达到98%,扣2分。
详见附件2: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根据澧发[2018]3号文、澧办发[2018]11号文及县政府第十七届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立项,符合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严谨,产出质量指标设置欠妥当。
3.资金投入
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为800万元,但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没有测算依据,导致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各细化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出现较大偏差。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到位率。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应到位800万元。实际到位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县财政局实际下拨资金80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使用资金800.65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8%;截止2019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率为80.53%。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但存在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项目之间相互挤占挪用、资金未及时在预算年度内支付使用的现象。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项目的实施,以澧发[2018]3号文、澧办发[2018]11号为基准,参照执行局机关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但没有针对项目制定有效的实施细则,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实施考评项目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齐备,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完善;但检查发现,预算调整无调整手续,明查暗访等相关资料不齐。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镇(街)成立环境卫生协会数量19个。目标完成。
(2)镇(街)、示范村制定工作规划22个。目标完成。
(3)督导检查明查暗访12次。目标完成。
(4)投入核心示范片1个,示范村22个。目标完成。
(5)投入管网归集示范镇1个。目标完成。
(6)秸杆禁烧宣传督导时间达到4个月以上;投入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1)各镇(街)环境卫生协会共计19家全部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目标完成。
(2)镇(街)、示范村工作规划制定无不符合要求情况。目标完成。
(3)明察暗访督导整改完成率100%。目标完成。
(4)秸秆焚烧宣传督导检查成效显著,现场抽查未发现1例违规焚烧痕迹。目标完成。
3.产出时效
年度内项目实施全部完成,但资金未在预算年度内全部执行到位。部分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总成本没有控制在预算内,且实际支出结构与预算差异较大,成本控制欠缺。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乡村老百姓幸福感大大增强。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全县19个镇街全部实行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及无害化处理,改(新)厕所10000座,规模养殖厂标准化199个,空心房拆除1608户,沟渠清淤104条170.85公里,集镇违章搭建拆除942处,城头山镇詹家村创建美丽庭园25户,澧南镇高堰村创建美丽庭园10户,建设完成甘溪滩镇、码头铺镇、城头山镇、澧南镇7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绩效评价机构通过现场踏勘和问卷调查,乡村居民普遍认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幸福感显著增强。目标完成。
(2)促进了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为我县进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行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农业、旅游等乡村经济的发展。目标完成。
2.生态效益
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使农村道路整洁,社区休闲设施增多,水源质量改善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1处秸秆焚烧痕迹;随机问卷调查,老百姓普遍反映近几年周边环境改善明显,水污染得到治理,空气质量明显提高,乡村面源污染治理率、空气优良率显著提升,生态效益显著。目标完成。
3.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持续实施,对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的进一步提升具有重要作为。项目可持续影响力较好。
4.满意度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为93.13%,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成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协作。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五个分指导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各分指挥部有专门的班子,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工作方案,专门的考核验收标准。
2、严格考核督查,“月评季讲”奖励机制。每月不定期的暗访,定期的明查,置日常工作于常态的监督之下,及时解决各镇(街)出现的问题。对各责任单位经常性调度,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3、加大资金整合,实施重点项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领导联系指导,镇(街道)为主体,以城头山镇、澧南镇为重点,整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申报欠妥当
产出质量指标设置欠妥当。全部以产出数量完成率设置为质量指标。
2.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
由于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没有测算依据,导致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各细化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出现较大偏差。如: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金额50.00万元,实际使用54.4096万元;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宣传督导预算金额30.00万元,实际使用25.3512万元;办点示范奖励预算金额60.00万元,实际使用60.885万元。
3.项目调整手续不完备
2019年度没有预算安排人居环境季度奖补资金,但在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专项资金中实际列支3个季度奖补资金共计48万元,占该细化项目资金预算金额的96%,占该细化项目资金实际支付总额的88.22%,没有预算调整手续。
4.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1)未建立专账进行专项核算
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按规定对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或建立专项资金台账,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
(2)专项资金跨年度支付
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800.00万元,其中2019年度支付644.27万元,2020年度支付156.3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未按照计划在预算年度内完成。
(3)计入专项资金支出金额具有随意性
绩效评价中发现,同一笔凭证支出金额均属于专项资金范畴,但实施单位提供明细清单中列入专项资金金额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资金支出没有严格分类,具有随意性。例如:①2020年1月1#凭证(财务)支付秸杆焚烧租车费用,凭证列明金额为7.755万元,但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中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为7.0437万元;②2020年1月6#凭证(财务)支付农村环境整治文件、资料复印打印等支出5.4096万元、支付乡村振兴县委工作组补贴1.885万元、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乡差旅费0.318万元,该笔凭证合计支出8.6126万元,在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中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金额为5.4096万元。
5.成本控制有欠缺
2019年县财政局实际下拨资金80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实际支出800.6548万元,总体超预算0.6548万元,其中人居环境宣传、督导、会议等经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54.4096万元,超预算8.82%,挤占了结构内其他项目资金。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
1.绩效目标申报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目标管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未建立完善的项目运行制度体系。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民生项目,但实施单位没有制定和完善与项目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项目健康有序运行没有严谨的制度保障。
六、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科学编制绩效指标体系。
建议项目资金管理单位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和管理,结合项目实际认真设置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匹配。2019年度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具体的量化指标,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指标应为数量指标的具体运用、开展的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率。
(二)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根据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对各成本指标按项设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对各专项资金的把控,做到专款专用;财务人员应及时与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分项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及时整理、汇总,杜绝专项资金之间的挤占和挪用。
(三)建立部门之间紧密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项目进度。合理整合多头来源项目资金,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
(四)加强日常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事前共商、事中协作、事后成果运用的联合监督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完善执行重大决策和相关管理监督机制,保障项目持续有效运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是我县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正常运行,确保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发展,建议下一年县本级预算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各镇(街)发展及环境现状,科学制定年度预算资金计划。
附件: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使用情况明细表
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