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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12-28 10:18 信息来源: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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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受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德分所对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畜牧水产中心”)为澧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室、政工室、计划财务室等7个股室、下设动监所、饲料站及疫病控制中心等6个二级站所(其中动监所即疫病控制中心、饲料站、渔政站及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屠宰管理办公室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核定人员事业编制20名,所属二级站所事业编制101名。2020年末,单位在职人员84人。其中单位在职人员15名、各站所在职人员69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承担畜牧业、渔业推广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和畜牧业、渔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2. 承担畜牧业、渔业生产、市场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措施办法建议以及畜牧业、渔业发展项目和资源保护相关服务性工作。

3. 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

4. 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防控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5. 承担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

6. 对镇(街道)畜牧水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

8.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负责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监测,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分析及评价,接受其他委托检验。

9.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定期向农业主管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负责水生动物疫病检测工作,负责开展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抗原抗体监测,开展动物流行病学的调查。

(三) 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单位账面资产总额1,426.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88万元,包括货币资金7.9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38.85万元、应收款项397.08万元;非流动资产183.06万元,包括固定资产178.56万元、无形资产4.50万元。负债总额172.44万元,包括应交税费及应付职工薪酬0.01万元、应付款项172.43万元。净资产总额1,254.50万元。资产负债情况详见附件1。

2. 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畜牧水产中心2020年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8,551.88万元,决算支出总额4,287.42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为50.13%。

2020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决算金额

支出决算金额

年末结

转结余指标

上年

结转

年初

预算

预算

调整

预算可

用指标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支出

合计


1,345.66

1,202.47

6,003.75

8,551.88

1,096.73

3,190.69

4,287.42

4,264.47

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件2。

(四) 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优质服务养殖业经济发展,保障全县无区域性疫情发生,为畜牧水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积极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争取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 部门年度绩效目标

(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调粪池210m³、调节池360m³、厌氧消化装置5800m³、贮气装置1200m³、沉淀池600m³及相关的工艺设备安装。沼气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沼气工程竣工及投入使用及时。

(2) 禁捕退捕。对2019年已完成摸底调查后的286户渔民回收船网证照并集中拆解销毁,发放过渡补助。专业渔民、兼业渔民禁捕退捕率100%。禁捕退捕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完成及时。

(3) 养殖产业发展。畜牧业总产值达到44.20亿元、水产业总产值达到9.10亿元、畜牧水产业总产值较上年增幅5.13%;至2020年创立产业化经营省级企业1个、市级企业4个。发放生猪大县资金、规模化养殖户拨付到户资金的审核通过精准率100%。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完成及时。

(4) 动物防疫项目。对全县动物进行防疫,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对养殖环节病死猪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非洲猪瘟进行重点防控。动物检疫率达到100%,免疫率达到90%,澧县全年不发生大面积非洲猪瘟疫情。动物防疫及时,非洲猪瘟防治及时。

(5) 动物屠宰监管。对全县6个屠宰点进行全程监管,乡镇巡逻打击私屠滥宰。动物屠宰受监管率100%,私屠滥宰案件结案率100%。案件结案完成及时。

(6) 渔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立案必结;处罚涉野生鱼的经营行为。非法捕鱼案件结案率100%,案件结案完成及时。

(7) 农技体系推广。对20个示范基地进行考评奖励。

(8) 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例行监测796个样品、全县监督抽查104个样品;对全县兽药门店开展纳入国家兽药追溯平台工作。农产品检测按年初任务计划开展,做到应检尽检。农产品检测完成及时。

(9) 党建工作。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完成下属4个支部换届工作。

(10) 绩效考评。争创2020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评估优秀单位。

(11)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924.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3万元。上年结转62.84万元,年内调整预算128.2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115.96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1,09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5.1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8万元、其他支出1.89万元。基本支出结余19.23万元结转至下年。明细支出详见附件2。

2. 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年决算

2020年初预算

2020年决算

2020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0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工资福利支出

992.74

758.44

925.11

166.67

21.98%

-67.63

-6.81%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43

121.30

136.45

15.15

12.49%

14.02

11.45%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13

33.28

8.15

32.42%

33.28

-

4

其他支出

-

-

1.89

1.89

-

1.89

-


合计

1,115.17

904.87

1,096.73

191.86

21.20%

-18.44

-1.65%

上表反映,2020年,畜牧水产中心基本支出1,096.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较本年预算增长21.20%。整体控制一般。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决算

2020年预算

2020年决算

2020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0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率

金额

比率

公务接待费

7.02

22.05

16.11

-5.94

-26.94%

9.09

129.49%

公车运行维护费

6.49

13.00

7.76

-5.24

-40.31%

1.27

19.57%

因公出国(境)支出

-

-

-

-

-

-

-

合  计

13.51

35.05

23.87

-11.18

-31.90%

10.36

76.68%

上表决算数采用账面数据反映,2020年,畜牧水产中心“三公经费”支出2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8%;较本年预算结余11.18万元。整体控制一般。

(二) 项目支出情况

1. 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07.60万元,本年调整预算5,845.51万元,上年结转1282.82万元,本年项目支出可使用预算总额7,435.93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决算金额3,190.69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086.98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50.3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77.00万元、病虫害控制208.68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7.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206.88万元、其他项目353.83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4,264.47万元,主要为2020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资金2,400.00万元、2020年长江禁捕退捕补助资金851.94万元、2019年中央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175.58万元等结转结余。

2.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畜牧水产中心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支出

审计调整后支出

差异

动物防疫


66.20

-66.20

生猪保险展业费


18.86

-18.86

检测经费


5.00

-5.00

禁捕退捕

1,314.68

1,340.28

-25.60

资源化利用

539.38

539.38

-  

生猪调出大县

477.00

477.00

-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专项

120.00

120.00

-  

矮围网围

6.42

6.42

-  

养殖产业


13.00

-13.00

规模化养殖

100.00

170.00

-70.00

农产品检测


2.00

-2.00

拨其他单位


11.00

-11.00

非洲猪瘟防控


188.00

-188.00

2019年度虾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41.00

-41.00

动物屠宰


25.00

-25.00

农技推广

1.00

14.00

-13.00

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36.05

36.05

-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15.42

15.42

-  

动物检疫工作经费

19.93

19.93

-  

非洲猪瘟防控

56.70

56.70

-  

家畜血吸虫病监测与防治

22.83

22.83

-  

上级强制免疫补助

126.85

126.85

-  

渔政执法

32.06

32.06

-  

检测专项

19.51

19.51

-  

合计

2,887.83

3,366.49  

-478.66

因澧县全县于2020年10月更换了支付系统及预算系统,无法登录旧系统查看及导出数据,故各专项的预算执行情况无法一一查明,仅从账面支出与审计调整后支出比较,可看出畜牧水产中心普遍存在将项目支出记入基本支出的情况。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单位未制定各类专项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收支执行《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支出内控管理制度》。报销审批流程:经济业务发生后,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审批单,后附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交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由财务部门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通过后录入财政支付系统,报县财政集中支付局统一支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调粪池210m³、调节池360m³、厌氧消化装置5800m³、贮气装置1200m³、沉淀池600m³等主体工程已完成,标段一及标段三的相关工艺设备安装未完成,数量目标完成率未达100%;标段一及标段三沼气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质量目标未完成。沼气工程竣工及投入使用相较工程设计延迟6个月以上,时效目标未完成。

2. 禁捕退捕。在2019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精准识别286户渔民,回收船网证照并集中拆解销毁,并全部发放过渡补助,数量目标完成率100%;专业渔民、兼业渔民禁捕退捕率达100%,质量目标完成率100%;禁捕退捕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完成及时,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3. 养殖产业发展。2020年畜牧业总产值为43.34亿元、水产业总产值达到10.58亿元、畜牧水产业总产值较上年增幅6.33%;至2020年创立产业化经营省级企业1个、市级企业7个。数量目标受非洲猪瘟影响部分未完成。规模化养殖户审核通过对象均满足文件要求、生猪大县资金因非洲猪瘟扑杀原因出现一例违规发放,质量目标未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已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4. 动物防疫项目。已对全县存栏生猪216544头、存栏牛羊32164头、存栏犬20606只、存笼家禽4993054羽进行防疫,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已对养殖环节病死猪22947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深埋处理1701头、化制处理21246头;联动公安部门、乡镇街道,共同组织每月巡查,对非洲猪瘟持续进行重点防控,数量目标完成率100%;对全县所有动物进行了疫苗注射,动物检疫率为100%,经对采集的家禽样品疫苗抗体进行检验,猪瘟及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均为100%,禽流感、鸡新城疫及猪羊口蹄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90%,澧县全年未发生大面积非洲猪瘟疫情,质量目标完成率100%;动物防疫按时在春防秋防时段开展集中免疫,非洲猪瘟防治贯穿全年,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5. 动物屠宰监管。对全县6个屠宰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管,每周至少1次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覆盖彻底消毒。联合乡镇动防站日常巡逻打击私屠滥宰,将发现的私屠滥宰案件通告当地公安部门共同立案处理,数量目标完成率100%;向屠宰企业实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要求屠宰企业设立PCR实验室,对进场猪肉实行自检。全年对屠宰场开展监督检查50次以上,动物屠宰受监管率100%。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18份,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立案查处私屠滥宰2起,私屠滥宰案件结案率100%,质量目标完成率100%;所有案件均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结案,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6. 渔政执法。联动公安部门对禁捕水域进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处罚涉野生鱼的经营行为,对抓获的非法捕捞人员进行立案并罚款处理,并收缴捕捞工具。全年共立案并处罚7起非法捕捞案件;数量目标完成率100%;非法捕鱼案件被处罚人均已于处罚通知书上签字接收并按时缴纳罚款,未出现对处罚存在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情况,质量目标完成率100%;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非法捕捞案件均已结案,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7. 农技体系推广。通过发放资料、饲料补助和帮扶建设起的20个示范基地,全面考察其“猪—沼—茶、猪—沼—林、猪—沼—渔”养殖的完成及质量情况,根据考评结果打分,对合格养殖基地进行考评奖励,目标完成率100%。

8. 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共检测902个样品,对全县兽药门店开展纳入国家兽药追溯平台工作,数量目标完成率100%;农产品检测按年初计划的月分配检测任务开展,质量目标完成;农产品检测除春节期间外每月开展,春节当月的任务并至3月份共同抽样检测,时效目标完成率100%。

9. 党建工作。按计划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已完成下属4个支部换届工作。目标完成率100%。

10. 绩效考评。2020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评估结果为良好。收到动物疫病防控的省级表彰,目标完成率100%。

11. 经发放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82.68%。服务对象满意度未达预期目标。

(二)部门绩效情况

畜牧水产中心2020年全面完成了当年的工作任务,在澧县县委组织的全县综合绩效评估中,考核结果为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1.畜牧业生产稳步恢复

全年出栏生猪61万头,肉牛2.17万头,肉羊21.14万只,肉禽出栏1202.80万羽;至12月底,存栏生猪43万头,肉牛4.48万头,肉羊14.20万只,蛋鸡665.50万羽,肉蛋总产量16万吨。

2.水产养殖业平稳发展

2020年,全县养殖水面稳定在15.30万亩,其中精养池塘10.4万亩,湖泊4.07万余亩,河沟及其它近0.83万亩。全年起水水产品7.20万吨,流通水产品12万吨;加工水产品4000吨;全县15家苗种繁育场共生产各类优质鱼苗12亿尾。

3.名优特产业快速推进

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水面达到2万亩,起水成虾6800吨;黄颡鱼养殖1.1万亩,鱼鳖混养3万亩,稻虾综合种养8.5万亩。开展大水面鱼蟹混养2100亩,共投放扣蟹10万只,起捕成蟹150吨。

4.养殖业科技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全县建立了养殖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养殖业新技术新成果,良种繁育水平不断提高。组织成立了全县技术服务团队,推行全覆盖技术指导。

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得到加强

动物防疫体系日益健全,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户)动物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实验室检测水平、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全年完成县级养殖业产品检测90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有鸡蛋2批次,水产品1批次,饲料4批次,农产品整体合格率98.75%,不合格产品报主管部门进行溯源查处。60多家兽药经营门店纳入了国家兽药追溯平台管理,兽药产品基本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各镇街均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7.养殖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2020年县人民政府与唐人神集团签订了“年产100万头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产业链项目”框架性协议,填补了澧县无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的空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基本完成,改善了澧县养殖业行业形象,也促进了澧县人居环境的良好变化。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2020年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项目、2020年常德养殖业专项奖补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完成使澧县养殖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8.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全县286户渔民身份识别精准完成,回收证照278幅、渔船331艘、网具11.91万公斤,清理“三无”船舶622艘,举行了渔船渔具集中拆解销毁行动,留用标识船舶68艘。专业渔民、持证兼业渔民82人社保补贴落实,所有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落实一年,部分渔民转产转业完成,就业319人。

在澧水沿线设固定横幅标语380条、设立警示牌190块、大型宣传牌50块,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印发禁捕退捕政策口袋书500本。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经综合评价,畜牧水产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4.70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15分,得分11分,扣4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1. 目标设定扣2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扣1分;未设置质量指标,扣1分。

2. 预算配置扣2分:“三公经费”变动率71.81%,扣1分;重点支出安排率89.19%,扣1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8.7分,扣6.3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1. 预算执行扣3分,其中: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77.79%,扣2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5.53%,扣1分。

2. 预算管理扣1.5分,其中:资金使用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扣1分;会计信息欠准确扣0.5分。

3. 资产管理扣1.8分,其中:资产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扣0.5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扣0.5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2%,扣0.8分。

(三)产出(职责履行)总分30分,得分27分,扣3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1. 实际完成率扣1分,其中:一标段及三标段仅完成主体工程,配套设施未完成,扣1分。

2. 质量达标率扣1分,其中:一、三标段存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情况,扣1分。

3. 完成及时率扣1分,其中:一标段及三标段均未按时竣工,扣1分。

(四)效果总分30分,得分28分,扣2分。

1. 可持续发展扣1分:缺乏对下拨资金的监管追溯力度,扣1分。

2. 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2.68%,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申报未达要求

2020年初报送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不符合填报要求,未将部门的全部职责与年度绩效目标挂钩,导致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置缺少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禁捕退捕、农技体系推广等重要工作相关的指标。设置的整体支出目标中未设置质量指标,缺少相应的考核计划。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申报工作相关人员对申报要求未深入学习理解。

(二)预算管理欠全面科学

本年三公经费变动率71.81%、公用经费控制率177.79%、政府采购执行率105.53%等多项指标未达要求且执行偏离度较大。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未参考历史数据;公用经费未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编制;政府采购购置资产未按照年初计划进行。

(三)财务处理欠规范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畜牧水产中心及4个独立核算二级站所财务处理方面一一的核对及比较,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库存现金大额收支

单位本级及二级站所均普遍存在使用大额现金支出差旅费、办公费或下乡补助费的情况,例如渔政站2020年4月14#凭证使用库存现金支出办公费13,393.30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 1000 元……”之规定。

2. 资产管理较混乱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每年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处置程序执行不畅,也未及时对不再使用老旧资产和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处置。

3.往来款未清理。其他应收款未清收。畜牧水产中心年末账面与国资中心其他应收款214.00万元、动监站年末账面与国资中心其他应收款65.00万元。长期未进行清收,已然形成呆账坏账。

4. 科目记账错误

动监所2020年12月预17#凭证复兴检查站各项费用共计51,939.60元,其中购买移动板房28,30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饲料站2020年6月10#凭证购置空调13,095.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5. 报销审核欠严谨

畜牧水产中心2020年12月预24#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17,644.00元中有菜单未注明日期,有8,338.00元为会议费(全县水产重点工作推进会),公务接待费审批表填写不严谨,接待费用填写不正确。动监站2020年12月预27#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及差旅费7,161.00元,付款人与发票开具方不符且未附付款委托函、差旅费报销未见出差审批单;动监站2020年12月预29#凭证支付差旅费22,160.00元,城市间交通车票日期与出差日期不符。饲料站2020年6月预8#凭证支付兽药监管信息化门店建设10,000.00元,门店为新牧兽药行,实际收款人为陈强,未附收款委托书;饲料站2020年6月预9#凭证支付招待费2,120.00元、2020年12月预8#凭证支付招待费4,334.00元,均未附菜单。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畜牧水产中心及二级站所的财务人员实际为兽医专业毕业人员,因单位需要而从事财务岗位,缺乏系统专业的财务培训;未能坚持实行会计、出纳、经办三种岗位分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往往滞后于实际情况,对往来长期挂账的情况未提起重视;会计人员未分清经济业务实质,错误选择科目;审核费用报销单据时不够严格细致,部分经济业务未能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四)制度执行欠到位

1. 人员混编混岗

经了解,畜牧水产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实际编制在二级站所,二级站所之间也存在部分人员互相任职的情况。不符合《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

2. 公务接待无公函

畜牧水产中心2020年12月预24#凭证有4,880.00元接待费未见公函,其中餐费1,580.00元,会议费3,300.00元。

3. 生猪调出大县资金验收数据情况

申报资料与验收资料数据不符。如澧南镇荣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资料全年出栏生猪280头,验收表全年出栏生猪10000头,且注明上半年出栏生猪280头。经查为畜牧水产中心工作人员填写验收表时将养殖场设计出栏数填为实际出栏数。

未达到补贴标准却发放补贴。如澧南镇黄道国猪场申报资料全年出栏生猪225头,验收表全年出栏生猪450头,未达到文件规定的500头以上标准,却领取奖励资金20,000.00元。经查为受非洲猪瘟扑杀影响,验收时出栏生猪数有一定下降。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五)现场走访及问卷调查发现的问题

1. 规模化养殖场奖补对象发票问题

经查,畜牧水产中心预拨的规模化养殖场奖补资金94.00万元的11个奖补对象中,有5名奖补对象提供的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工程款发票为这5名奖补对象于税务局代开的以养殖场为销货方,工程改造公司为购货方的工程款发票,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2. 禁捕退捕咨询费收款方及发票问题

畜牧水产中心禁捕退捕工作因涉及到对回收的渔船渔网按标准对相关渔民进行补偿的工作,故聘请了湖南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澧县分所对渔船渔具进行价值评估,产生了评估咨询费。咨询费开票方及收款方却为澧县恒通房地产中介服务部。经查,湖南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澧县分所以授权委托书方式委托澧县恒通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代收款项,但澧县恒通房地产中介服务部营业资质范围仅允许评估房产价值,并无船舶价值评估范畴,不应当具有开具此项咨询费发票的权力。

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未完全竣工验收

经走访调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设计竣工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绩效评价小组走访调查日2021年7月31日止,仅二标段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一、三标段均因未完成或刚完成消防配套设施建设而未能及时通过竣工验收。又因为主体设施完工时间较早,部分未通过消防设施验收的沼气池已被养殖户投入使用,目前已产生了沼气,在消防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沼气池存在一定的使用危险性。尤其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走访的三标段某家养殖场内沼气池,因施工方拖延施工原因,沼气罐上的作业围栏一直未能焊接,养殖户目前已将粪污导入沼气池中产生了沼气,再行焊接会面临非常高的施工危险,放弃焊接又会导致操作沼气罐时出现高处跌落风险。

4. 二级站所不具备独立条件

经绩效评价小组与二级站所工作人员沟通,多位二级站所工作人员反映因二级站所独立核算的原因,导致除业务股室外必须设立办公室、财务股等行政管理股室,将本就存在人力缺口的二级站所人员进一步从业务工作岗位上调离。为了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部分行政管理岗工作人员同时兼任着业务工作内容,加大了人均工作量的同时,也增加了沟通的中间环节。随着2021年已经正式成立的澧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拟出了从畜牧水产中心下属二级站所抽调的工作人员名单,二级站所面临着无人可用的局面,目前已不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更适宜作为畜牧水产中心下设股室存在。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单位对于项目资金拨付或使用后的监督工作不够严格;项目执行过程中未能按实际需要制定更细化的工作流程;对于工程进度的追踪监督不够及时有效;随着澧县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划,原来的单位层级设计已经不再适用。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压实绩效目标申报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进行单位自评与财政评价的依据。单位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目标管理的政策文件,深入理解绩效目标填报的相关要求。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因涉及单位履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需单位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点任务安排与年度工作计划,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全面实施预算管理

单位与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组织预算资金到位,避免年底集中下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单位年初应加强与各资金对口单位的联系,尽量将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完整地编制年初预算,减少预算调整。

(三)严格库存现金管理

建议对超过1,000.00元以上的单次支出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单位报销差旅费及下乡补助要及时,尽量减少因多个月份一起报销造成的大额现金支出。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单位应组织对资产进行清点,根据清点结果登记造册,相应调整账面资产情况,做到账实相符;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

(五)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后,单位会计岗位相关人员应加强新制度的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费用报销经办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注意将不同项目分开填报,汇总填报导致财务人员难以厘清的可拒绝支付报销费用,待按项目重新填报后方可支付。

(六)强化财务报销管理

财务股室要把好单据审核关卡,真正落实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应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责任,加强财务监督。

(七)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畜牧水产中心需严格按照工作相应的规定执行,调整人员分配,将资金使用与方案设计、工作实际相对应。

(八)规范项目实施流程

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议暂停未通过整体竣工验收沼气池的使用,重新评估施工风险,排除施工障碍后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按规划设计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所有沼气池均应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后才可安全投入使用。

(九)调整单位架构

畜牧水产中心下设二级站所不适宜继续独立核算,建议并入畜牧水产中心作为业务股室存在。

附件:  2020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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