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澧县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德分所受澧县财政局委托对2020年澧县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澧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自然灾害防治管理股(火灾防治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防汛抗旱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3人,在编4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7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澧县地震局),事业编制5人,在编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80%(48/60),存在行政编与事业编混编混岗的情况。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灾害指挥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并组织协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参与应急救援部队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八大行业(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烟草、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县应急局账面资产总额17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28万元,包括库存现金0.34万元,财政应返回额度92.34万元,其他应收款6.60万元;非流动资产73.15万元;负债总额45.23万元,其中应付款45.23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澧县应急管理局 | 澧县地震局 | 合计 |
一、资产总额 | 168.78 | 3.65 | 172.43 |
1.流动资产 | 98.74 | 0.54 | 99.28 |
其中:库存现金 | 0.02 | 0.32 | 0.34 |
财政应返额度 | 92.17 | 0.17 | 92.34 |
应收款项 | 6.55 | 0.05 | 6.60 |
2.非流动资产 | 70.04 | 3.11 | 73.15 |
其中:固定资产 | 70.04 | 3.11 | 73.15 |
其他资产 | - | ||
二、负债总额 | 45.23 | 45.23 | |
1.应交税费 | - | ||
2.应付款项 | 45.23 | 45.23 |
2.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县应急局2020年调整后预算总额1,650.98万元,决算的预算内支出总额1,493.09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为90.44%。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2.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20年县应急局上缴国库非税收入220.96万元(包含部分2019年末的罚款收入),为安全生产检查罚款收入。
(四) 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县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环境。
2. 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工作
①2020年度危化烟花股重点监督检查19家,35家次,一般检查29家;非煤矿山股重点监督检查21家,21家次,一般检查14家;工贸股重点监督检查19家,19家次,一般检查16家;企业安全检查达标质量: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立案及处理结果准确性100%。
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2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2次。
③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为0,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数均比上年减少10%。
(2)减灾救灾工作。灾后重建及修缮补助发放准确性及完整性100%。
(3)地震灾害预测工作。达到4个地震观测点,组织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知识培训1次,组织农村民居工程工匠业务知识培训1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次。
(4)业务及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4次,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资料10000份。
(5)党建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部门职工理论学习、全年组织党章党规与主题教育理论知识考试2次,县委宣传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
(6)满意度。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基本支出本年调整后预算为648.61万元,上年结余117.78 万元,本年基本支出可使用预算总额为766.39 万元。
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基本支出总额748.7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2万元、资本性支出13.98万元。年末结余17.65 万元。
2.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11.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万元,减幅12.09%;较本年预算减少23.79万元,减幅67.01%。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整体控制好于上年。从具体项目看,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超本年预算,公车费用控制有待加强;公务接待费的预算编制不合理,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85万元,但2020年确定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8.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2019年决算 金额 | 2020年预算 金额 | 2020年决算 金额 | 决算数与 上年数对比 |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 对比 | ||
金额 | 比率 | 金额 | 比率 | ||||
公务接待费 | 4.85 | 28.50 | 4.11 | -0.74 | -15.26% | -24.39 | -85.58% |
公车采购及运行维护费 | 8.47 | 7.00 | 7.60 | -0.87 | -10.27% | 0.60 | 8.57% |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 |||||||
合 计 | 13.32 | 35.50 | 11.71 | -1.61 | -12.09% | -23.79 | -67.01% |
(二) 项目支出情况
1. 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0年县应急局部门项目支出本年调整后预算为810.69万元,上年结转73.9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可使用预算总额884.59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决算金额744.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0.24 万元。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部门内控制度中制订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但未有效执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未专款专用,有43.70万元项目支出实际应属于基本支出范围。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情况
(1)2020年度危化烟花股重点监督检查12家(未达标),24家次(未达标),一般检查37家(已达标);非煤矿山股重点监督检查19家(未达标),一般检查40(已达标);工贸股重点监督检查13家(未达标),一般检查65家(已达标);企业安全检查达标质量: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率100%(已达标);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已达标);立案及处理结果准确性100%(已达标)。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2次(已达标);每季度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已达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澧州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已达标)。
(3)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为0(已达标);全县2020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同比下降25%(去年同期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下降25%(去年同期死亡4人)(已达标)。
2. 减灾救灾工作。灾后重建及修缮补助发放有超范围的现象,准确性未达100%(未达标)。
3. 地震灾害预测工作。现已设立4个地震观测点(已达标),组织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知识培训1次(已达标),组织农村民居工程工匠业务知识培训1次(已达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次(已达标)。
4. 业务及政策宣传工作。在机关办公楼附近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4次,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资料10000份。(已达标)
5. 党建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部门职工理论学习、全年组织党章党规与主题教育理论知识考试2次,县委宣传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已达标)。
6. 满意度。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85.56%(未达标)。
(二)部门绩效情况
1.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围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坚持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全会,并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修订《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了镇街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的责任边界。
2. 健全安全生产督查、紧抓隐患问题整改。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从相关部门抽调6人成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在县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专栏,及时播报工作动态,已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强执法防事故”,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事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2020年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共44家,76家次,一般检查142家,196家次,立案82起,罚款143.90万元。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一一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加油站中)、烟花爆竹批发、重点高危工贸领域共139家企业规范执行企业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已向全县另外100家风险辨识评价危险系数较高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健全消防救援网络,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全县291个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县、镇(街)、村(社区)三级全覆盖消防救援网络;积极扶持公益性志愿救援队伍建设,继成立澧县雄鹰救援队后,今年又批准组建了蓝天救援队,为两支基层救援队伍捐赠了价值25万元的应急救援设备(设备2020年已到位,设备款于2021年支付),提升了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4. 综合减灾救灾宣传,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通过各类形式及渠道的宣传,显著提升灾害风险意识,切实转变“重救灾轻防灾”的思想,推动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全力减轻了灾害的损失。针对今年因灾倒损房屋分布面广量大,县应急管理局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了救灾专项资金1174.20万元,另一方面科学定制了方案,周密部署推进,灾后重建101户227间,修缮加固166户249间。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经综合评价,县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4.1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15分,得分10分,扣3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目标设定扣3分。部门2020年申报的整体绩效目标部分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扣1分,未完全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扣1分;绩效目标欠完整,部分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扣1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8分,扣5.5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1. 预算执行扣3分,其中:预算调整率13.47%,扣0.5分,公用经费控制率131.59%,扣2分。
2. 预算管理扣3分,其中:资金使用不合规扣1分,公开预决算信息不准确扣0.5分,会计信息欠准确扣0.5分,
3. 资产管理扣1分,其中:应收款项未清收、固定资产未盘点,制度未有效执行扣0.5分,账面车辆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符,账实不符扣0.5分。
(三)产出(职责履行)总分30分,得分26.1分,扣3.9分。扣分情况列示如下:
1. 实际完成率扣0.9分,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加油站、非媒矿山企业、工贸企业的重点检查家数未完成扣0.9分,宣传的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扣1分。
2. 质量达标率扣2分,安全生产检查时长不够,扣1分,灾后重建补助发放超范围,扣1分。
(四)效果(履职效益)总分30分,得分26.5分,扣3.5分。
根据公众的调查问卷,评定单位社会效益属于良好,扣2分
未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持续 的督查,扣1分
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5.56%,小于90%,扣0.5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申报未达要求
县应急局2020年初报送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未与年初的任务或计划数对应,未完整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反映产出情况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指标及对应指标值。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申报工作相关人员对申报要求未深入学习理解,未向业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二)预算管理欠全面科学
本年预算完成率90.47%、预算调整率为13.47%、“三公经费”完成率为32.99%、公用经费控制率131.59%。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预算完成率较低主要原因为预算指标下达较晚,2020年12月下达预算指标551.95万元;预算调整率大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无法准确预计,未能纳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超预算及“三公经费”完成率偏低主要原因为预算编制不准确,单位2019年公用经费的决算为440.82万元,2020年年初编制的预算为182.6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的决算为13.32万元,2020年年初编制的预算为35.50万元。
(三)资金使用不合规
1. 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支出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甚至是人员经费。如县应急局项目支出中有12.04万元用于发放绩效工资及资金,45.44万元用于各类公用经费。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部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预算不足,不能满足部门的基本支出。
2. 超标准开支经费。2020年10月5#凭证澧县地震局支付公务接待费1120.00元,接待金额标准未超标,但接待次数标准超标,一张公函连续接待两餐,不合规。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部门管理人员相关规章制度认识不全面,未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1. 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至少每年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也未及时对不再使用老旧资产和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处置,致使固定资产账面有4辆车辆,但实际在用的仅有2辆,账实不符。
2. 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县应急局年末账面应收账款余额为6.55万元,其中:个人欠款0.29万元,均为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长期未清收。县地震局45.23万元的其他应付款也存在长期挂账未清理现象,经询问大部分其他应付款已无需支付。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观念淡薄,未能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清收。
(五)会计核算欠准确
1.行政支出前后口径不一致。购电脑及办公家具共5万元,计入办公费,应计入办公设备购置;2019年9月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水灭火工作电话电视会议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应计入会议费;疫情期间工作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应计入生活补助费;支付澧县凯盛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宣传费11.25万元,计入办公费,应计入宣传费。
2.会计核算记账错误。县地震局2020年6月17#凭证报销差旅费,后附原始凭证和实际报销金额均为720.00元,但记账凭证上记录的差旅费支出为120.00元,与实际相差600.00元。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欠缺,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财务错记账造成。
(六)财务审核报销不严格
1. 报销原始凭证审核不严。一方面原始凭证缺失,如购买电脑耗材2.86万元,发票开具项目为办公用品一批,未附销售清单及相关协议;报销澧州食品城整改验收工作会议费未见会议签到表;报销租车费3.90万元,未见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一方面原始凭证与事实不符,如县地震局报销差旅费1120.00元,出差事由为去长沙学习,但领款凭单上写明为领取的扶贫款;报销2019年9月6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水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餐费,但所附的会议费结算汇总表的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结算日早于会议日,不合理。
2.合同签订与执行不规范。支付邮广警示牌9.50万元,签订的合同过于简单,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未注明广告发布的要求,未见验收程序 ,效果图;支付亮化工程费7.80万元,签订的合同约定需保留3%质保金,但实际付款为一次性付清,并未保留质保金,未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3.付款环节有漏洞。部分发票开具方与实际收款方不符,且未附付款委托书。如支付印刷费55010.00元,供应商和发票开具方为澧县清苑复印店,收款人为潘文超,未附营业执照、定点协议及付款委托书。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业务,财务监督缺失。
(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1.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覆盖需更全面。2020年安全生产检查未严格按照年初计划执行。危化烟花股重点监督检查单位7家、非煤矿山股重点监督检查单位2家、工贸股重点监督检查单位6家,在2020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未覆盖。
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通过查阅安全生产检查的文书及案卷发现,一是对单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没有按照计划的时长执行,例如2020年4月24日,危化烟花股在1天内共计检查12家企业,如按照计划时长进行检查,至少需要18天;二是部分文书具体问题内容雷同,仅被检查单位名称不同。
(八)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欠规范
1.超范围发放救灾补助资金。2020年中央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专项资金,明确补助范围为2020年的洪涝灾害受灾群体,但是在发放名单中有两户的房屋倒塌是火灾所致,超出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2.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与审核金额不符。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由县应急局按审核金额发放给乡镇,由乡镇再发放给受灾村民,在去乡镇检查补助发放情况时发放,码头铺村发放补助的总金额与审核总金额一致,但有15户村民的发放金额与县应急局存档金额不一致,乡镇解释说在发放时做了调剂,未及时更正存档资料。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压实绩效目标申报。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因涉及单位履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需单位业务科室根据部门重点任务安排与年度工作计划,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一是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当年收支,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确保经费预算的执行率,做到专项资金不挤占挪用且不超支。同时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有调剂必要的,需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单位与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组织预算资金到位,避免年底集中下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3.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文件规定,从审批手续、报销程序、票据要素上把好审核关,并根据经费用途及实际情况,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同时,切实履行好财务核算和监督职责,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监管。
4.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议单位每年对资产进行清点,根据盘点情况,及时报损处理;组织应收款项的清理清收,尤其是对个人大额欠款,应查明欠款原因,严禁公款私借、借款不还。
5.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应及时签订同,主要条款应明确、清晰,将内控制度落在实处。同时必需切实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严格经费审核审批。各类经费支出的报销必须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业务真实、票据合法,会计岗位人员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口,对于不符合开支标准、列支内容,结算手续资料不完整以及存在疑点的业务,坚决核减超标金额,要求补全证明资料,完善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7.保质保量完成安全生产检查。每年年初县应急局及各镇街、高新区安监站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科学、全面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严格实施计划,包括监督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的安排,及每家单位检查时长,并提高检查文书的撰写质量,检查人员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发和送达的法律文书等资料,都要及时归档、妥善。
8.规范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按照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中的工作程序及范围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对超范围发放的补助资金应予以收回,对实际发放金额与审核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整理由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违规调整情况,如调整理由不成立,则按原审核金额收回和补发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