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归档时间:
已归档

澧县2015年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08-29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根据《澧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澧县2016年绩效评价工作要点》的要求,县财政局依据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2015年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价,形成如下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涉及全县原行政区划杨家坊、码头铺、甘溪、太青等12个乡镇,25个重点扶持贫困村,贫困农户1723户,贫困人口5454人。2015年,县本级财政共投入扶贫项目资金25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其中,基础设施投入200万元,完成公路硬化 14公里,堰塘开挖、扩容8口,整修沟渠1.4千米,安全饮水工程项目3处;产业开发项目投入资金50 万元,发展茶叶210亩,苗木花卉350 亩,香桃330 亩。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扶贫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县政府批准的计划文件,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计划投资都必须与计划文件一致,不变项、不挪项、不变更建设地点和规模。1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设计、监理,设计与监理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设计与监理。扶贫项目中投资5万元以下项目由乡镇组织验收;5万元以上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乡镇政府、设计公司、监理公司、施工代表共同验收。10万元以下项目要有如下归档资料:扶贫项目验收结算表、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工程前后对比照片。10万元以上项目要有如下归档资料:扶贫项目验收结算表、设计资料、监理资料、施工合同、工程前后对比照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做到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财务公开制、封闭运行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同时加强了基础工作,实行了分类核算,同步建立了项目资金台账,不断规范了会计档案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做到有章可循。项目资金严格按上级计划文件执行,工作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确保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合法安全。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做到层层把关。坚持由村级签字、乡政府签字、县扶贫办签字,县财政局签字后方可拨付。四是资金封闭运行,做到专户管理。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五是资金监督检查,做到常态化,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监督检查小组下到乡镇村进行扶贫项目验收检查,促使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六是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所有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了公告、公示,时间7天,并留有影像资料。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5年,全县投入本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250 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5处,通过项目的实施,发展茶叶、苗木花卉、香桃等产业,在增加贫困户收入的同时,对于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持水土等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尤其是在美化、绿化乡村,防止水土流失,调解气候,净化空气等方面具有极好作用。从而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通过农业高新技术的导入,无害化生产技术的应用等,可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增加产业发展后劲。

通过项目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使项目区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项目区贫困农民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意识增强、科技文化等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有效地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项目区贫困农民经济收入稳步增长,项目区人纯收入增长1300多元,加快了贫困农户摆脱贫困的步伐。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贫困地区和谐稳定,贫困地区扶贫项目资金的投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贫困人口从生产生活中得到实惠,从而思想稳定,社会和谐,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五、综合评价结果

项目实施后乡镇村和贫困群众普遍反应扶贫项目资金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增强了贫困人口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增强了贫困人口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座谈、走访的基层组织和贫困人口普遍对扶贫项目一致好评,认为扶贫资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一再要求继续稳定和加大扶贫资金扶持力度,使扶贫资金长远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2015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评分,2015年得分为95.6分(详见附表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

六、存在问题

1、部分财政资金扶持项目选项、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不够准确,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

2、资金安排不平衡。个别基础设施、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得到重点扶持,个别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资金安排较少。

3、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薄弱。有些项目乡镇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对完工项目不及时进行检查验收。

七、有关建议

1、在扶贫专项资金分配上要按照“整体规划,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的原则。特别是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地区要予以重点倾斜。

2、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大扶贫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扶贫人口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能力,让贫困人口尽早脱贫致富。

点击下载:2015年澧县本级财政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015年澧县本级财政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

         2012年澧县本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