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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15年度关于教育奖励基金非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2016-08-29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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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教科文股

根据《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澧县2015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澧财函〔2015〕5号)及《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澧财函〔20166号)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教科文股于2016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对教育奖励基金(原名:澧县教师奖励基金会;现名:澧县教育基金会)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并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了汇总分析,形成了2015年度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1、2014年5月29日,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3次)。5月21日,县长李育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有关问题。其中,关于我县教育基金工作形成如下一致意见:进一步加大县财政对教师奖励基金(教育基金)的扶持力度。同意在2014年下半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时增加教师奖励基金(教育基金)100万元,并从2015年起将财政预算调整为200万元。教育部门要在加大传统奖励扶持力度的同时,以高中教育为重点,专列高考上线人数奖,按一本上线每名学生奖励不低于1000元、二本上线每名学生奖励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将奖励基金落实到校、到教师,确保基金全部用于优秀教师的奖励,充分发挥其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激励作用。

2、澧县教育基金会(原名称:澧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注册总资本400万元。其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募集教育基金,奖励优秀教师,救助特困教师。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高教师的地位,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使用教育基金;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在尊师重教方面作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开展优秀教师“园丁之家”活动;救助特困教师;资助困难学生。

(二)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2015年县本级财政安排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县教育局于2015年11月全额拨付给学校用于优秀教师奖励,充分发挥其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激励作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2015年教育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励。2015年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2014-2015学年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大会。会上对本学年度各系列办学水平综合评估33个先进单位和取得突出成绩的75个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15年教育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今后安排教育奖励基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过程。5月中旬,县教育局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自评工作。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建立了“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5月25日至31日,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座谈听取情况、核查资金使用、采集相关数据、实地抽查项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评价。并根据县教育局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2015年澧县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项目资金及实施情况分析

该项目总投入为200万元。县财政于2015年7月全额拨付给澧县教育基金会。2015年11月,县教育基金会全部用来表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33个先进单位和取得突出成绩的75个先进个人的奖励。

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先进个人75个,共发放7.5万元奖金;先进单位33个共发放192.5万元,然后由各先进单位奖给本单位先进个人。

四、综合评价结果

5月28日上午,绩效评价小组到县教育基金会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调查发现2015年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2015年澧县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评分体系,结合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2015年度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详见附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良好 ”。

五、项目主要绩效

1、大范围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弘扬了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向上发展。

2、提升了教师综合素质。特别是对新招聘上岗的教师是一种很好的激励。

3、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师团队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六、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完善。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县教育基金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对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的用途进行了明确,但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2、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有待优化。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在资金安排和使用中,没有预决算。建议强化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坚决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3、在资金使用上要注重绩效。调查中发现,学校对专项资金绩效观念、责任意识不强,普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且大部分学校未按规定设立专账核算,给绩效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困难。

4、在奖励标准上要客观公正。由于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项目资金的奖励标准,部分学校存在奖励无依据、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1、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从此次检查的情况来看,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规范教育奖励基金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执行范畴,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

2、科学细化预算,保证项目执行。一是完善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的预算细化。对于重点支出,县教育基金会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重点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从根本上解决项目执行不实的问题。二是科学安排资金项目。从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来看,在年初安排资金项目上需科学进行安排,既要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又要对年度内可实施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项目成果。县教育基金会应注重建立教育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奖励基金项目实施可行,成果显著。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绩效评价。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学校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完善财务制度;另一方面县教育局在拨付项目资金时要求学校增加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内容,加强绩效评价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统一项目资金的奖励标准。教师奖励资金的设立对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和引领作用,要由教育、财政两家拟定统一的奖励标准,报县政府审定后拨付,减少项目资金的随意性和不公。

点击下载:2015年澧县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015年澧县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

          2015年澧县教育奖励基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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