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局绩效管理股
根据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澧财发〔2016〕5号)精神,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于2016年5月组织对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了现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我国福利彩票公益金始于1987年,以“团结各界热心社会福利事业的人士,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福利事业和帮助有困难的人”、即“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宗旨而设立的一个社会公益性项目。随后又设立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作为发行机构。我县福彩公益金主要是由县本级销售留成和上级专项组成。
(二)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福彩公益金收入为2777.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万元,省市资金2701.52万元。当年支出2128.55万元,其中: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325万元(大堰垱等18个乡村少年宫建设资金240万、太青石板村等17村公益金85万),民政局支出1803.55万元(其中:殡仪馆建设1144.35万元、乡镇敬老院建设237万、农村幸福院建设143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80万、乡镇养老院维修60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66万、县社会福利院维修20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30万、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13.2万元、乡镇老年协会6万元、其它4万),结余648.97万元(详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5年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今后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提供依据。同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5月上旬,县民政局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绩效股根据相关资料建立了“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设计调查问卷。5月下旬,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评价。根据县民政局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看该项目的内控制度、管理措施、会计账簿,抽取火连坡镇敬老院、羊煤社区、群星社区、县殡仪馆、大堰垱少年宫、县少年宫等项目受益单位、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普遍反映,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养老院生活条件,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乡村学校青少年宫的建成与使用,丰富了学生课外文化、艺术生活,拓展了知识面。根据《2015年度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8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详见附件2)。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是改善了养老机构基础条件,提高了一批(敬)养老院容量。去年,我县通过实施福彩公益金项目,全县共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76张,其中:新建码头铺镇敬老院、火连坡镇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200张;改建闸口乡新桥村等32个农村幸福院32个,新增床位160张;改建芬司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羊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新增床位16张。我县城乡养老机构的新建与修缮,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基础、物质保证,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是支持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丰富了农村基础教育。乡村学校少年宫是指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面向乡镇学生免费开放,学生们可自愿选择参加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各式活动项目。它既是青少年的活动场所,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载体和阵地,它的建成极大地满足了农村未成年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为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去年,我县利用福彩公益金新建大堰垱中学、杨家坊中学等5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受益学生达2649人。截止2015年底,我县共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8所,累计受益学生人数达8500人左右。
三是支持了殡仪馆建设,改善殡葬条件。为解决我县现有殡仪馆设施陈旧问题,满足群众办丧需求, 2015年,我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新殡仪馆建设工程,选址在澧南镇双荷村,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按计划,2016年底将建成并于2017投入使用。
五、存在问题
(一)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指标挪项。例如:1、用于县社会福利院维修的20万元福彩公益金,账面支出20万元,指标应该无结余,但实际指标结余10万元。2、用于澧阳街道芬司街等四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运转资金17.6万,账面支出13.2万,应结余指标4.4万元,但实际指标结余8.8万元。
二是改变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湘财综指〔2015〕66号文件要求,应将福彩公益金123万元按每村3万元标准下拨到张公庙高潮村、九堰村等全县41个村。而原计划应该拨付的2个村(大堰垱干河村和澧东双林村)未拨付;将大堰垱镇西街居委会的3万元改拨给大堰垱东街居委会;拨付未列入计划的如东乡牛张村、火连坡镇双溪村等5个村共15万,导致此项支出超计划9万元。
三是会计核算不够清晰。“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核算分散零散,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违背了专项资金管理原则。如: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社区建设费应归纳为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但会计帐薄却归纳为专项资金—社救费、专项资金—社区建设费(同样还有殡仪馆搬迁),会计核算不能完整的反映福彩公益金的整体状况。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利用效益较低
从目前我县乡村少年宫运行情况来看,存在开放时间短,管理人员缺乏,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按照规定,少年宫要求在课余和节假日对学生开放,但绝大部分学校只有在周一到周五这个时间段对学生开放,如:大堰垱镇少年宫,是全县运行较好的少年宫之一,但每周学校也只利用一节课的时间来组织学生开展活动,而周未及节假日因缺少工作人员等原因基本上不对学生开放,导致投入的设备设施闲置,没有充分发挥少年宫的社会效益。
(三)养老机构闲置床位较多,专业护理人员严重缺乏。
我县各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近年来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因部分老人保守的思想观念及各种原因不愿入住敬老院,从而导致部分床位闲置,据统计2015年底全县乡镇敬老院共2802张床位,入住1962人,入住率为70%。另外,通过近几年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条件明显改善,但每个乡镇敬老院都缺少专业的护理人员,2015年,我县集中供养孤寡老人2150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应配备专业护理人员215人,实际只有128人,因护理人员缺乏等问题,农村部分孤寡老人不愿意到敬老院居住,导致现有床位空置,客观上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六、相关建议
(一)完善专项管理制度,细化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要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有细化方案的需严格按照细化方案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会计账目要与项目支出内容相匹配。二是完善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制度,依据省厅《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制定我县相应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让资金在制度约束下阳光运行。
(二)探索乡村少年宫管理新模式,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旨在满足农村未成年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为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针对目前运行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开展情况调研,探索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新模式,有效解决乡村学校少年宫开放时间短,工作人员缺乏等问题。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通过充分调研,合理布局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规模。
随着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完成,民政部门一方面应根据各乡镇管辖范围合理分布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要统计分析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政府集中供养老年人的数量,根据需要合理新建、扩建和修缮养老服务设施,做到既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尽量减少房屋、床位等基础设施的闲置,要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点击下载:澧县2015年度福彩公益金资金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