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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012801)
澧县爱可娜饮用水销售部经营的“爱可娜饮用天然水”(经营日期:2022-10-08, 规格:16.9L/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澧县爱可娜饮用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澧县爱可娜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爱可娜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2022-10-08, 规格:16.9L/桶)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11月14日,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澧县爱可娜饮用水销售部向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库存。
经核实,该销售部系澧县爱可娜饮用水有限公司的配送点,没有直接参与该批次产品销售活动,无违法事实发生。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局对该销售部的上述行为不予立案。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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