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澧县市场监管局将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从维护统一大市场出发,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出发,对食品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进行综合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澧县实际,制定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2021年食品安全指标是:力争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小餐饮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型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配备率达100%;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制定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将信用状况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智慧食安”云平台监管覆盖全县食品行业,争取成功创建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基本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监管体系
(1)加强食品立体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系统性、协调性,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作组、案件会商等形式,搭建部门协作平台。健全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筑牢监管“网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实现科学合理配置。
(2)强化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监督指导成员单位落实食品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共享,规范食品监管信息发布,及时共享监督检查及抽检数据,及时通报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高敏感、高风险的违法案件线索和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发改以及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建设,提升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能力。
2、强化严密规范的食品全过程监管
(1)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制度,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探索建立不适合生产区域退出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技术规程、建设示范园区、创新推进机制,全面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业标准化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认可,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品牌、制度和体系的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全面落实农药经营条件和产品审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建立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健全“黑名单”管理和退出机制。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落实宣传培训、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休药期间隔期有关规定。加强农产品收储、运输环节监管,落实巡查监督、产品抽检制度,有效防控和治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准入,严格落实自查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防不合理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2)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大巡查监督和产品抽检力度,依法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建立落实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准出标识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无准出证明的,应由生产者或批发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检测合格,并如实记录产地来源、健全经销台账后方可准入。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强化“飞行检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质量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溯源和召回制度,及时发现和控制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加工特点采取区别的监管措施,积极引导小作坊“联营合并”、“做大做强”,实施“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申报一批、取缔一批”的分类监管模式。建设食品加工产业园,鼓励小作坊企业进入园区进行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实现集中生产和统一规范监管,提升食品小作坊企业的生产设施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4)加强食品销售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规范流动摊贩的监管,实施流动摊贩备案制。集中划定摊贩管理区,鼓励流动摊贩进入固定场所经营。
(5)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公示制度,引导消费者选择到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饮食服务监管,保障重点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辐射作用。
3、健全权责一致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方法,发挥考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对镇(街)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水平。对中央、省、市实施的重大项目,按要求落实配套措施和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
(2)全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出厂检验制度、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规范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用语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管理。建立企业经济赔偿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引导和扶持企业提高自行检测能力,强化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鼓励企业获得GMP、HACCP等相关认证。
(3)全面推进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企业诚信承诺活动,推进食品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管理,健全和实施食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公示制度。积极发展食品第三方信用认证服务机构,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守信企业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食品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力度,抓紧出台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4、构建立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
(1)加强风险监测。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打造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平台。统筹风险监测任务,根据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推动监测与监管联动衔接,将检测数据纳入监测数据统一汇总分析,统一结果运用,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食品风险评估。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常态化开展风险会商,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强化风险的排查和控制。分领域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日常监管、审评认证、检验检测、监督抽验等全环节联动机制,准确分析评估安全隐患,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分层级风险评估抽验机制,每年不定期开展抽验,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
(3)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建立完善食品企业按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要素,合理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
5、培养一流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加大对区域性检验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2)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全省食品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食品电子溯源监管系统建设,增强隐患排查能力和监管执法手段,实现现代化监管。加强实时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重点品种生产过程的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监管数据,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为公众提供食品信息检索、监管码查询、真伪鉴别等服务。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坚持服务监管、人才优先的原则,加大监管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继续推进人才素质提升和培养工程,完善在职学历教育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队伍专业结构。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推进网络远程教学,全面加强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培养技术、学术带头人。强化对新任职领导干部、技术机构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基层一线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深入推进重要岗位准入制度,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4)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加强监管机构业务用房和镇(街)派出机构办公用房建设,改善各级监管机构业务开展和办公条件。按国家标准继续加强执法装备配置,增强执法能力,尤其是对农村食品监督执法的机动性、快速反应及检测能力。根据食品监管业务发展的需要,更新部分食品检验检测仪器。
6、营造社会共治的食品监管格局
(1)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实施全民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引导,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创新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和志愿者作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2)加强媒体监督和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宣传正面典型,客观全面反应食品安全状况,引导守法经营和理性消费。建立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新闻报道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提高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和处置的能力。
(3)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食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咨询机构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企业行为。支持食品药品领域理性维权,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4)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继续深入推行食品有奖举报,强化对举报人保护,鼓励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努力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7、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重点工程
(1)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2021年,加快推进完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构建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安动态化智能监管”“食品安全信息互动”三个系统模块。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技术,以“强监管、提效能、促共治”为着力点,把握食品溯源、“明厨亮灶”、智能监督等监管发展趋势,打造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三位一体的“智慧食安”云平台,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食品检验体系建设工程。2021年,完成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提高基层食品检验能力。加大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投入,尽快达到国家配备标准。2025年,完成大型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快速检测室配备达到100%。
(3)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镇(街)派出机构基础设施保障工程,按照“六个统一”要求加强镇街监管机构建设,改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基础设施设备,实现镇街派出机构业务用房100%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监管执法基本需要。
(4)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根据澧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业人才,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物的带头作用。建设覆盖全系统的教育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5)执法装备达标工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配备标准对监管机构执法装备进行配备,确保监管部门对执法工作车、证据采集器材、样品储存、快速监测、通讯等执法装备的需求。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坚持有计划地持续开展“护苗”“护老”等专项整治行动。每年聚焦少量重点品种和领域,严查严处,查深查透,通过惩处一个、教育一片,整治一类、规范一行,积小胜为大胜,以量变求质变,促进全县食品药品行业质量安全整体大幅度好转。
(7)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加大投入,采取多种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科普宣传。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集市“四进”活动。力争在“十四五”期末实现食品药品宣传覆盖全县中小学学校和基地,覆盖80%以上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