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集中整改问题解答
脱贫攻坚集中整改问题解答(一)
一、五保户是否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答:国家已经对五保户实施了供养,生活已有保障,按照规定,除了少保户以外,其他五保户不再作为贫困人口录入建档立卡系统。
二、未纳入的低保户是否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答:只要是农村户口,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贫困对象,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可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三、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的帮扶责任单位,是否需要与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
答:按《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澧扶领发[2017]2号)集中整改方案要求,160个帮扶责任单位的主要任务是督导村(居)抓好精准识贫、帮扶结对、精准脱贫等。根据各村的实际帮扶力量,帮扶责任单位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四、一户中因拆户录入,系统内既有部分脱贫人口,又有部分未脱贫人口,如何处理?
答:根据贫困人口整户录入,整户退出的原则,建议此户做已脱贫户处理。
脱贫攻坚集中整改问题解答(二)
一、集中整改的范围?
答:建档立卡系统内所有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
二、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是否可以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答:未脱贫户因新生、嫁入、入赘等原因新增的贫困人口可直接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脱贫后新增的人口不再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三、脱贫户可不可以享受扶贫政策?
答: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论是否脱贫,按“脱贫不脱策”的原则,均可享受各项扶贫政策。
四、村民评议小组需要多少人?
答:村民评议小组由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人员在30人以上。
五、贫困户在甲地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现户口已经迁入乙地,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县内迁移,建议暂时由原建档立卡所属地管理。如果确需调整,请与迁入地协调办理,并将相关数据报县扶贫办。
六、贫困户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哪些不计入家庭收入?
答: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农村内部亲友赠送)/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总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以下各项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一)干部走访时的慰问款。
(二)危房改造的补偿款。
(三)大病救助的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