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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集中整改问题解答(二)

2017-04-22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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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整改的范围?
答:建档立卡系统内所有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

二、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是否可以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答:未脱贫户因新生、嫁入、入赘等原因新增的贫困人口可直接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脱贫后新增的人口不再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三、脱贫户可不可以享受扶贫政策?
答: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论是否脱贫,按“脱贫不脱策”的原则,均可享受各项扶贫政策。

四、村民评议小组需要多少人?
答:村民评议小组由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人员在30人以上。

五、贫困户在甲地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现户口已经迁入乙地,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县内迁移,建议暂时由原建档立卡所属地管理。如果确需调整,请与迁入地协调办理,并将相关数据报县扶贫办。

六、贫困户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哪些不计入家庭收入?
答: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农村内部亲友赠送)/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总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以下各项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一)干部走访时的慰问款。
(二)危房改造的补偿款。
(三)大病救助的补助款。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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