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8年脱贫攻坚政策汇编之精准扶贫篇
精准扶贫篇
一、关于精准识贫
1、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定义。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其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或“两不愁、三保障”没有解决。
2、扶贫标准。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扶贫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每年都会根据物价指数等因素相应调整。2017年我省扶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28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确定。由农户申请,其中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由村民小组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审定结果在贫困户所在村和村民小组公告,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备案(公示和公告时间均不少于七日)。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不是一评不变的,而是“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通过有效帮扶达到脱贫标准并按程序核实验收后,及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记脱贫退出;对新增和返贫人口,按“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建档立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关于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4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684人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三、关于体制机制
1、脱贫攻坚责任制。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
省负总责,重在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乡村负责制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好脱贫攻坚规划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计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省党委书记遍访贫困县,市党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
2、“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强化”的具体内容: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七个强化”: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
3、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十大举措
(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2)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3)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
(4)加强生态扶贫。
(5)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6)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7)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8)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9)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
(10)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四、关于精准退出
1、贫困人口脱贫
(1)脱贫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脱贫退出,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一超过”指贫困户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两不愁”指不愁吃(常年食品有保障、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常年穿衣有保障);“三保障”指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有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辍学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帮扶政策)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脱贫程序: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抽查复核、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的流程进行。
2、贫困村退出
(1)退出标准:“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其中,“一个确保”,即确保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否决指标”;“两个完善”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包括村组道路[村主干道通畅,达到村委会或村学校所在地。道路硬化(沥青、水泥)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25户以上自然村寨道路实现通达标准]、安全饮水[100%的农户通过自来水、打井、饮用山泉水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确保25户(含)以上自然村寨或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电力保障[100%的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含光伏发电)]、教育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人员无因贫辍学,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医疗保障(100%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住房保障(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全面落实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村级公共服务[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含村卫生室建设)]、产业发展(有特色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以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2)退出程序:按照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审批、县委书记和县长签字、市核查、县退出销号的流程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2、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3、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4、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5、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6、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
7、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六、相关扶贫政策
1、雨露计划
(1)职业教育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就读期间(包括定岗实习),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3000元/人/年的扶贫助学补助。
(2)就业培训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16-40周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培训转移就业愿望,并参加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和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凭“两证”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进行叠加补助。
(3)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选拔条件:年龄在20-60岁之间,身心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一定的科技文化水平,能够有效掌握基本农业生产、农业现代技术知识与生产服务技能;有创业基础或有创业意向、具有一定创(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志愿在贫困村和较多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服务贫困村产业的人员。
培训类型:发展带动型和创业技术型两大类。
培训时间:发展带动型培训时间为12天;创业技术型培训培训时间为20天。
培训费用:学员培训期间,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往返交通费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县扶贫部门将按照文件规定标准与培训学校进行结算(发展带动型培训320元/人/天、创业技术型培训260元/人/天)。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由市州、县市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具体培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市级培训120元/人/天,县级培训100元/人/天)。
2、金融扶贫小额信贷
(1)小额信贷的核心内容。扶贫小额信贷的核心内容是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一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全面评级授信,确保参评率达100%,有效授信率达85%以上;“二免”:免抵押、免担保;“三优惠”:利率优惠,贷款期限优惠,贷款贴息优惠。“一防控”:由政府出资建立产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2)申请扶贫贷款条件。具备“四有两好一项目”条件(“四有”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两好”即信用观念好、遵纪守法好,“一项目”即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3)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经评级授信后,凭身份证、贷款证等证件,可在县信用社办理5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
(4)贴息规定:
贴息范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展期贷款贴息。
贴息额度:每户1—5万元的信贷资金额度内,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贴息原则:按先结后贴原则进行。对1年期以内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一次性结息贴息。1年期以上的贷款,可实行1年一次结息贴息,最后本利全清。
(5)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三个必须一个禁止”
“三个必须”: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农户必须自主参与项目实施,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必须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一个禁止”:禁止将信贷资金用于简单的资本分成。
3、“扶贫特惠保”保险理赔
(1)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保险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含烧烫伤),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住院医疗的,对其实际支出、符合当地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医药费用,不设置起付线;保险公司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者给付部分,在保险额度内,对其余额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自然灾害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不重复赔偿。
大病保险补充保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剩余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按40%给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5万元。
(3)保险方案
一是年龄在17周岁(含)-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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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保额(元) |
保险费(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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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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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
意外伤害伤残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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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烧伤伤残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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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医疗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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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身故金 |
100000 |
6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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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伤残金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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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保险保障 |
自然灾害烧伤伤残金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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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住院医疗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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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
大病保险补偿医疗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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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年龄在0-16周岁(含)和60周岁以上的人员
保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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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保额(元) |
保险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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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金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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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
意外伤害伤残金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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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烧伤伤残金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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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医疗金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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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身故金 |
30000 |
60元/人 |
自然灾害保险保障 |
自然灾害伤残金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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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烧伤伤残金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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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住院医疗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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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
大病保险补偿医疗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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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按15元/万元/年的标准,保费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财政补助90%,承保公司承担10%),主借款人或配偶因疾病死亡、意外死亡或高残后,由保险公司按贷款金额赔付保障。
七、关于扶贫手册的填写
扶贫手册是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制定的,是国扶办、省、市扶贫办及各级督导检查必查资料之一。
现在明确规定,帮扶手册的完善,由结对帮扶责任人落实,而且要根据帮扶进度及时更新。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手册中“家庭情况”、“家庭成员”信息要与户籍、“一户一档”、系统等信息一致。耕地面积、林地面积、住房面积要分别与土地经营权证、林权证、房产证上面的信息一致。识别标准为国家标准;贫困户属性为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有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劳力、缺技术、缺资金、缺土地、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
2、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基本信息要确保100%准确,要与建档立卡系统信息对接。
3、帮扶单位。是指对该扶贫项目实施帮扶的投资单位,可以是多个不同的单位。
4、帮扶措施。“帮扶措施”中的“项目内容”主要填写产业发展、教育助学、雨露计划、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社会扶贫等扶贫政策项目实施情况。
5、帮扶成效。“帮扶成效”是指该扶贫项目实施后贫困户收到的实际收益和效果。帮扶成效的填写要考虑与帮扶措施的对应关系,一般来讲,有措施就要填写帮扶成效,而且贫困户一定要签字认可。具体见附件:填写对照清单,共四大类、22小项。
附:《扶贫手册》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填写对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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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
帮扶措施 |
帮扶成效 |
一超过 |
1、发展种植业。免费提供XX苗XX株,种植XX亩。 |
1、种植XX年收入XX元。 |
2、发展养殖业。免费提供XX苗XX(只、头), |
2、年销售XX多少(头、只),收入XX元 | |
3、介绍或鼓励XXX外出务工。 |
3、XXX在XXX务工,月收入XX元,年收入XX元。 | |
4、帮助落实小额扶贫贷款X万元,入股XX合作社(公司) |
4、小额扶贫信贷入股年分红收入XX万元。 | |
5、为XXX提供公益岗位。 |
5、聘请XXX为XX岗位,年收入XX元。 | |
两不愁 |
1、帮助解决安全饮水。 |
1、全家喝上了干净的片来水或井水。 |
2、纳入低保X人。 |
2、低保每年人平补助XX元。 | |
3、获得养老保险金X人。 |
3、养老金每年人平补助XX元。 | |
4、帮助落实政府抚恤金、赡养费、慰问金等。 |
4、获得政府抚恤金XX元,赡养费XX元,慰问金XX元。 | |
5、获得残疾人补助X人。 |
5、残疾人补助每年人平XX元。 | |
三保障 |
1、帮助申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 |
1、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已于X年X月X日搬进了新居 |
2、帮助申请教育扶贫政策。 |
2、XXX、XXX享受了教育扶贫政策,减免学杂费或获得教育补助资金XX元。 | |
3、帮助获得医疗保险购买补助优惠政策。 |
3、全家购买了医疗保险,并享受了补助优惠政策。 | |
4、帮助落实健康扶贫住院报销相关优惠政策。 |
4、XXX因XX病住院减免医疗费用XX元。 | |
5、帮助落实扶贫特惠保政策。 |
5、免费为其购买扶贫特惠保。 | |
6、落实免费体检。 |
6、建立了健康档案,X月X日为XXX实施免费体检。 | |
普惠措施 |
1、硬化(或新修、整修)了家门口道路。 |
1、出行和农产品销售更方便。 |
2、对该户所在片进行了电力改造。 |
2、生产生活用电得到了保障。 | |
3、开展农村技术培训。 |
3、提高了种养业技术,产量和质量得到提高。 | |
4、开展4G通信扶贫。 |
4、发放价值399元的4G智能手机,一张扶贫联络卡含50元自由话费,每月话费优惠额度为20元,落实每月话费补贴10元。 | |
5、建成了村级标准化卫生室。 |
5、提升了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 |
6、帮助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养殖补贴、农机补贴、移民后扶补助等普惠政策。 |
6、获得XX补助XX元。 |
八、关于收入的计算
1、计算时间。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为收入计算年度时间。
2、计算方法。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3、收入范围。一是确定贫困户收入计算范围。二是确定不能计入分贫困户收入的类别。
附:关于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的参考说明
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识贫和脱贫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上级对该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和指标解释尚无统一、规范的规定。为方便基层在工作中掌握具体计算方法,现根据脱贫攻坚实际,就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作出参考说明,若上级今后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一)计算时间。计算周期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二)计算方法
农村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
(三)指标解释
(1)家庭总收入。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成员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
1.工资性收入。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打工、零工收入等。
2.经营性收入。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二三产业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将金融资产、有形非生产性资产提供给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供其支配获得的回报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分红收入、土地流转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无须付出对应物而获得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收入包括现金、养老金、政策性生产生活补贴.城乡亲友支付的赚养费等。
(2)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等,包括农业、林业、养殖业、二三产业等生产经营支出的费用。
(3)生产税费支出。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缴纳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税费、附加费等,生产税费支出只计算调查周期内实际缴纳金额。
(4)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指调查周期内贫困户家庭使用期限在2年及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为家庭经营生产服务的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15年。
(四)不计入贫困户脱贫验收收入的类别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确保贫困农户稳定持续脱贫的要求,在脱贫验收时下列收入不列入贫困农户家庭纯收入的计算类别:社会救助(包括低保补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扶贫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