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8年脱贫攻坚政策汇编之教育助学篇
一、教育助学政策
(一)学前教育: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发放教科书---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免费发放教辅材料---从2018年起,对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
4.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三)高中教育:
1.免除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标准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非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
2.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从2018年起,对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四)中职教育:
1.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元;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五)高校教育: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二、重点工作
(一)县内就读和县外在我县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实(教育局)。
(二)县外就读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实(镇<街>政府)。
(三)县外就读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去函及回函备档工作(镇<街>政府)。
三、主要问题答疑
如何做好县外就读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去函和对回执单备档工作?
1.根据教育助学的特殊性,去函时间应在每年的4月底及9月底前完成。
2.回执单必须详细备档并落实省内县外就读学生数据和省外我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实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湘学助〔2018〕28号文件精神,对省内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要坚持全省“一盘棋”,严格按照学籍属地原则进行资助,即学生学籍在哪里就由哪里资助,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镇(街)政府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这些学生在省外就读情况以及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对经核实确未在学籍地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将其纳入户籍地学生资助名册,同等享受本辖区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