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扶贫移民开发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年度资金使用绩效和2018年资金安排的说明
一、2017年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概况
澧县现有贫困村42个,100人以上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15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804户51290人。
2017年度澧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收入520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滚存结余966万元,上级财政投入2256万元(其中:中央895万元,省级1236万元,市级1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981万元(扶贫移民局资金1116万元,其他部门整合资金86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总支出4952万元,其中扶贫打卡1183万元(危房改造783万元,雨露计划264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36万元),产业发展1789万元,基础设施1842万元,其他138万元。截止12月31日总结余251万元(项目资金63万元,滚存贴息资金188万元)。
(二)主要绩效
一是围绕“两个全覆盖”狠抓办点扶贫。对各个贫困村,分别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人口300人以上的17个非贫困村,由镇街安排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156个非贫困村,每个村安排了1个帮扶责任单位。对全县1680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直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力量,实行了结对帮扶,县、镇(街)、村(社区)参与的干部达到1.1万多人。
二是围绕“五个精准到户”狠抓民生扶贫。生产发展到户,对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愿望的4419户12373名贫困对象,坚持一户一策给予扶持,使所有贫困户都加入了农民合作社,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了1个产业合作组织。社会保障到户,将10001名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占全县贫困人口的19.5%,其中兜底保障455人,占0.9%。全面落实医保缴费补贴、上浮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政策,县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做到了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投入271.1万元用于保险扶贫,贫困户“扶贫特惠保”实现100%全覆盖率。技能培训到户,先后组织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80多人次。教育助学到户,共申报国家“雨露计划”160人,发放补助资金40万元;对427名特困学生进行扶贫助学,资助额度达到85.4万元。安排专项助学资金,对5021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帮扶,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到户,去年省定危房改造任务为505户,实际落实686户。其中计划易地搬迁226户662人,实际落实230户663人(229户662人),超计划4(3)户。
三是围绕“六件实事”建设狠抓项目扶贫。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实施农村道路窄改宽83公里、安保工程76公里,改造危桥5座,目前已全部开工,12月初可竣工验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279万元,清淤堰塘55口,疏浚硬化渠道13.2公里,贫困户安全饮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电力建设,投资642万元,升级改造9个贫困村的农村电网,9月底已经竣工。9个贫困村的光伏电站正在建设,12月底可全面完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所有贫困村已经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正在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村拓展业务。“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已经启动,贫困户注册率达到85%。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要求,计划新建贫困村服务平台11个、扩建19个,建成集党务、政务、商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平台,年底可建成投入使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
四是围绕增强内生动力狠抓产业扶贫。产业培育扶持,坚持“四跟四走”,因地制宜发展粮油、蔬菜、桔柚、葡萄、花卉苗木、茶叶、油茶、养殖等八大特色产业,建成扶贫产业基地1.3万亩,1.2万名贫困对象人均达到1亩以上。金融扶贫助力,全面完成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贫困户评级率达100%、授信率达85%以上,目前已基本完成省定任务。坚持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对接产业、健康、民生等保险服务需求,贫困人口实现了“愿保尽保”。劳务输出促进,去年专门举办贫困人口就业招聘会4场,已转移就业贫困人口770人。
(三)绩效评价结果
去年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高起点谋划、超常规着力、全方位推进,全面落实“五个精准到户”、“六件实事”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年底共退出贫困村19个,脱贫15552人,圆满完成了省定脱贫任务。去年我县在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2018年资金安排
今年资金统筹安排原则是什么,计划从以下及哪些方面进行安排:
今年预计省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600多万元,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县财政应按90%的比例予以配套1500多万元。 1、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450万元。
2、县财政按要求配套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600万元。
3. 县财政按要求需安排扶贫小额信贷奖励资金120万元。
四是配套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
五是整合相关资金用于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