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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21年城区小升初招生实施办法

2021-07-07 09:48 信息来源:澧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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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行为和秩序,努力达到国家和省市要求2022年中小学校必须达到标准班额的目标,坚决遏制学生随意择校现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统筹调剂的方式,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以条件定规模,以实际定班额。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坚决杜绝大班额。

(四)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学。

二、招生计划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澧州实验学校

16

800

澧州翊武学校

10

500

城关中学

14

700

银谷国际实验学校

8

400

澧阳中学

16

800

九澧实验中学

28

1400

合计

92

4600

三、入学条件

1.学籍: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户口: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初中划定的招生区域一年以上(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3.房屋产权: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初中划定招生区域居住房产证。

四、公办学校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学生入学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第一类:有房有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有划定区域内房产证、户口(含2018-2021年拆迁户,有划定区域拆迁合同);

第二类:有房无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在划定区域内有房产证;

第三类:有户无房。具有城区小学学籍,有划定区域内户口;

第四类:无房无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1. 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到登记学位的;

2. 弄虚作假(户口、房产证和学籍不实)的。

五、工作程序

1.城区生源调查。5月11日-5月18日,组织城区小学(含城区初中学校划定校区内的农村小学)六年级学生填写《澧县城区七年级学位登记表》(简称《学位登记表》),制定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

2.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澧县电视台,澧县融媒体,澧县教育云,各相关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展开宣传;各招生学校宣传发动。

3.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录取。

4.现场审核及信息核查。

①学生报名,监护人带“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学生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到学校接受审核,交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

②7月10日前,各招生学校可接受咨询登记。7月10日开始,招生学校对校区内有《学位登记表》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统计表,收集《学位登记表》;公办学校对校区内无《学位登记表》的,可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现场学位登记表》,并进行统计。对于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重复填报《现场学位登记表》,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暂停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下期开学前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调剂安排报名入学。

③城关中学、澧阳中学接受有《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审核(现场需提供用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的用工证明或工资证明等);无《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述2所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学位登记表》,由学校统计并进行现场审核和实地核查,经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然后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安排学位,8月26日以后到登记学校领取《通知书》,无《通知书》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各公民办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随意超计划招生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注册学籍。因校区内生源充足,招生班额人数需超过52人,招生班数要超计划的招生学校,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基教股,基教股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才能实施。

⑤招生学校收取《学位登记表》、《现场学位登记表》后,视同报名登记学生已预录,两表由招生学校收集存档备查。

⑥因定向支持教育,与政府、教育局、学校有就读协议,按相关条款执行。

5.信息上报。九澧实验中学于7月10日前将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7月15日后,各公民办学校停止招生报名登记,并将预录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6.信息复核。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基教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招生学校预录和招生信息进行抽样复核。

7.录取公示。8月20日至8月24日,县教育局基教股向各招生学校反馈复核信息,受理各招生学校调整计划申请;8月25-8月27日,各招生学校宣布录取学生名单。监护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向招生学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走访等途径予以核实后,8月28日-29日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处理。招生学校未提交复核报告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受理。

8.安排入学。秋季开学时,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学生入学。各校按《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组织新生注册,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建立学籍。

六、民办学校招生

1.九澧实验中学招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 7月10日前,九澧实验中学可以接受招生咨询登记,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员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由九澧实验中学提供,留存。

3.九澧实验中学原则上应招收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学位登记表》要收集留存;招收本县农村小学毕业生不能超过130人;7月10日后,一律不准招收无《学位登记表》的学生。

七、工作纪律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关学校除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化解矛盾之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予以责任追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生源学校宣传不到位,导致大面积学生错过报名时间的;

2.初中学校核实信息不严造成派位失误的;

3.初中学校负责人把关不严,随意接受非本校学区内学生的。

八、学区范围

序号

学校名称

学区范围

1

银谷国际

实验学校

1洄水渠以东,绕城北路以南,护城路以西,津澧大道以北。

2.护城路以东,浦园路以南,民政街以西,津澧大道以北。

3.浦园路以北,护城路以东,北苑路以西,桃花滩路以南。

4.澧西街道新庙村、石塘堰村、马堰村、荣隆社区、白米社区、新高堰社区、向阳社区、荣家河社区(207国道以北)、高路铺村(207国道以北)、朱家岗社区(207国道以北)。

2

澧州

实验学校

1.洄水渠以东,津澧大道以南,运达路以西,临江西路以北。

2.运达路以东,翊武西路以南,护城路以西,古城西路以北。

3.澧西街道群星社区、荣家河社区(207国道以南)、高路铺村(207国道以南)、朱家岗社区(207国道以南)。

3

澧州翊武学校

1.运达路以东,津澧大道以南,护城路以西,翊武西路以北。

2.护城路以东,蚕科所至一中西围墙以西,.栗水河以北,洗墨池路以南。

3.护城路以东,津澧大道以南,澧阳路以西,洗墨池路至劳动街以北。

4.民政街以东,浦园路以南,澧阳路以西,津澧大道以北。

5.澧阳路以东,浦园路以南,解放路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6.解放路以东,桃花滩路以南,澧浦北路以西,津澧大道以北。

7.解放路以东,津澧大道以南,老官庙街以西,翊武东路以北。

8.原四中校区

4

澧阳中学

1.护城路以东,绕城北线以南,澧浦北路以西,桃花滩路以北。

2.北苑路以东,桃花滩路以南,解放路以西,浦园路以北。

3.澧浦北路以东,绕城北路以南,绕城东线以西,津澧大道以北。

4.澧西街道水莲社区、石虎社区、澄坪社区,澧阳街道平阳社区、澹坪社区、孟家港社区、黄桥社区,澧浦街道十回港村、皇山社区、澧阳社区、卢家社区、彭家社区、任家巷社区(含津澧大道以南任家巷社区)。

5

城关中学

1.蚕科所至一中西围墙以东,洗墨池路至劳动街以南,澧阳南路以西,栗水河以北。

2.澧阳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栗水河以西以北。

3.解放南路以东,翊武东路以南,栗水河以西,人民东路以北。

4.老官庙街以东,津澧大道以南,澧浦南路至多安桥以西,翊武东路以北。

5.护城路以东,栗水河以南,澧浦南路以西,临江路以北。

6.澧浦南路以东,津澧大道以南,绕城东线以西,澧水大堤以北。澧浦街道羊古社区、柳家社区、三贤社区、宝塔社区、襄阳社区、黄沙湾社区(含津澧大道以北羊古社区;不含绕城东线以西澧澹街道办辖区)。

九、校区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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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3221209

咨询时间:工作期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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