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2日开始,县政府应急办组织政府办、水利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国土局、人防办等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横幅等,向过往行人宣传突发灾害应急知识。
据悉,此次宣传周活动将采取媒体宣传、在社区、广场等人口集中地现场宣传、学习培训多种宣传方式,从5月12日开始,持续到5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