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环保局应急队伍建设方案
为规范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突发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保证环境应急处置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一队多能、一队多用、专业精干”的原则,组建环境应急分队,
二、队伍建设
(一)成立环境应急分队
队 长:刘向阳
政 委:易 平
副队长:赵克清
成 员:李 毅 刘慎武 黄爱华
辛绪硕 谭俊岭
应急分队办公室设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应急分队日常管理工作,谭俊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环境应急分队组成(50人)
1、环境应急指挥组(5人)
组 长:易 平
组 员:谭俊岭 刘明陈 田俊波 彭 勇
2、环境应急后勤保障组(7人)
组 长:李 毅
组 员:刘柏林 彭朝辉 曹 宜 李辉蓉
王 益 曾 云
3、环境应急技术组(15人)
组 长:辛绪硕
组 员:游淬骅 毛先梅 彭建军 谢圣娟 郭 珍
陈志杰 李绍益 石秋平 孙 周 李 林
张施俊 李承平 梁 诚 杜林林
4、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组(16人)
组 长:刘慎武
组 员:汪志诚 胡爱军 刘模炎 钱绪用 谭建忠
刘习军 闫玉华 刘清平 邵 枫 杨家义
黄大宝 肖 飞 王健峰 骆俊飞 易 鑫
5、环境应急办公室(4人)
主 任:谭俊岭
成 员:刘柏林 张一新 张小丽
6、环境应急信息组(新闻发布)(3人)
组 长:赵克清
组 员:辛绪硕 谭俊岭
三、几点要求
(一)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负责,密切配合,服从应急办公室调度管理。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年度组织应急小组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三)应急物质专人负责保管,易损耗物品及时添置、更换、填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工作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应急工作不能及时开展,突发事件不能有效控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