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澧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澧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澧政办函〔20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澧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李育智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 金贤松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常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 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刘 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先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军红 县政府办纪委书记
金贤松 县政法委副书记
赵新春 县法制办主任
彭春丽 县信访局局长
陈章明 县民政局局长
汤志东 县工信局局长
张 华 县水利局局长
谭传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小平 县编办主任
田 奎 县林业局局长
潘海平 县安监局局长
王立公 县建设局局长
刘向阳 县环保局局长
何学银 县质监局局长
杨承清 县交通局局长
傅依广 县农业局局长
覃文双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洪振淼 县商务局局长
谭 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如遇人事调整,以相应职务对应人员为组成人员,不再另行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