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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台(二十四)
为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问题隐患,自4月份开始,由县安委办牵头,县应急局各执法股室配合,并聘请安全生产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指导,组成联合巡查检查组分季度对全县各个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予以及时曝光,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达到加强警示教育和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主动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的目的,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澧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兴旺石膏矿
法人代表:陈晨
存在问题隐患:井下2台运输车辆无矿用安全标志;配电室未悬挂操作规程;水泵连轴器无防护罩;主井口卸矿处未悬挂警示牌;部分采空区密闭处未悬挂警示牌。
井下2台运输车辆无矿用安全标志
水泵连轴器无防护罩
主井口卸矿处未悬挂警示牌
部分采空区密闭处未悬挂警示牌
处理措施:县应急管理局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由金罗镇安监站督促企业迅速整改。
2、澧县昌达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代国
存在问题隐患:西采区五号采矿工作面采用掏槽开采,未采取设计规定的从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井下5台运输车辆无矿用安全标志;主绞车制动盘有油污,绞车房存放易燃物品,未及时清理;发电机房无操作规程、灭火器材,警示标志欠缺;井下1处水坑无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欠缺;部分采空区未密闭。
西采区五号采矿工作面采用掏槽开采,未采取设计规定的从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
井下5台运输车辆无矿用安全标志
主绞车制动盘有油污
部分采空区未密闭
处理措施:县应急管理局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由金罗镇安监站督促企业迅速整改。
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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