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羊湖口废塑料回收加工厂年产500吨塑料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0吨塑料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塑料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大巷口居委会一组0177号 |
建设单位 |
澧县羊湖口废塑料回收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位于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大巷口居委会一组0177号,租赁澧县原针织羊湖仓库进行生产。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500吨塑料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500m2,建筑面积约为16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原料仓库(约800m2)、1栋加工车间(约400m2)、1栋塑料片成品车间(约200m2)以及1间办公生活用房(约200 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破碎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破碎和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粉尘主要产生于塑料片破碎等过程,采用湿法破碎。破碎过程为密闭状态,只有少量的无组织粉尘逸出,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自动上料机、脱标机、破碎机、脱水机、水泵等设备。生产中需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对较高噪音设备则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等。还可从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控制措施,车间周围设置绿化带减轻噪声的影响。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分拣废物、商标纸、沉淀池沉渣、浮渣、生活垃圾等等。 分拣废物运往垃圾填埋场;商标纸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浮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单位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及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10份,团体调查表2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者普遍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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