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希诺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包装与分装润滑油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希诺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包装与分装润滑油产品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415500
联系电话:0736-31484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包装与分装润滑油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澧县码头铺镇昌家村二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希诺德润滑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希诺德润滑油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建设包装与分装润滑油产品项目。拟建项目选址在澧县码头铺镇昌家村二组,租赁澧县码头铺镇人民政府房屋,地理坐标为 E:111。23’55”、 N:29。49’57”。项目拟建地东面、南面、北面紧邻为农村道路。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治理措施: 1、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生化滤池处理后达标外排至农灌渠,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以及标准。 2、项目废水收集与排放全部通过管道不直接与拟建地地表联系。项目不采用地下水作水源或冷源,不对地下水回灌。 二、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1、采取厂区绿化、厂房通风等有效措施管控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加强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在居民敏感点设置监测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噪音治理措施: 1、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内设备位置,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设置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2、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减轻噪声扰民程度。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项目平面布局上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采用“闹静分开”的设计原则,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和厂界。 四、固废治理措施: 1、生产产生的废油渣、废机油经集中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与废抹布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作为农家肥用于菜地施肥。 2、加强固废管控。建设单位在厂区应修建面积不小于5㎡的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容积不小于2.0㎡的坚固可密封容器暂存废油,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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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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