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归档时间:
已归档

关于湖南康澧置业有限公司康澧·四季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03-09 13:01 信息来源:澧县环保局
字号:【

澧环审[2018] 14

湖南康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康澧·四季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关于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湖南康澧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康澧·四季园小区项目位于澧县澧阳镇黄桥村四组,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5856.02m2,总建筑面积26461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811 m2,包括23栋住宅建筑(517F1418F222F122F12F商业门店)以及配套用房建设,地下建筑面积59800 m2同时建设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在充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拟建地块距离居民区较近,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对周边敏感环境的影响,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确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按照《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6]44号)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挡风墙,配备专用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建设工地出入口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立洗车平台,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周围要设置防溢座、废水收集池、沉淀池和其他防治措施,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遮盖;对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加盖蓬布防治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建设场地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2、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建筑垃圾存放应设垃圾池,垃圾池必须三面砌筑围挡,垃圾上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各作业面应做到每天工完场清。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设置临时声屏障,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0014:30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打桩、浇筑、切割等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免对建设地址周边居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及时向周围居民、学校以及医院公告。施工作业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澧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实施,弃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需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排水必须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三)、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室废气排风口须远离住宅和人流集中区域,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管引至排烟道楼顶高空排放。

(四)、本项目所有商业门面不得引进产生高噪声、高污染项目,引进其他经营性项目须另行办理环评和环保审批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